外地人在长沙办理护照条件(湖南省外户口)

  2016年4月20日,长沙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推出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十项便民服务措施”,其中就有一条:即日起,持长沙市居住证的非长沙市户籍人员,可享有与长沙市居民同等的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权利。

  这些省外户籍人员都可以在长沙办理护照:

  (1)持长沙市居住证人员;

  (2)本市居民配偶、子女:本市居民的省外户籍配偶及16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3)一般就业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在长沙就业并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以上省外户籍人员及其在本市暂住6个月(含)以上的外省户籍配偶及16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4)高校就学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在长沙全日制高校在读的外省户籍人员及其在本市暂住6个月(含)以上的外省户籍配偶及16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5)60岁以上人员类:年满六十岁且在本市暂住6个月(含)以上的人员;

  (5)60岁以上人员:年满六十岁且在本市暂住6个月(含)以上人员;

  (6)暂住6个月以上人员:在本市暂住满6个月(含)以上的省外户籍人员可以申请换发、补发护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