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
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于9月1日正式实施。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居住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有效期限、签发机关、签发次数、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证件号码。
办理条件
只要符合如下3个条件即可申请:
①前往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
②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港澳台居民;
③持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的通行证。
提交资料
提交如下资料:
①《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登记表》;
②本人有效的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证件;
③本人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资料。
未满16周岁的港澳台居民,可以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住证。
办理费用
首次申请领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补领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
办理时限
港澳台居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住证,符合办理条件的,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发放居住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证件有效期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有效期限为五年。
居住证有效期满、证件损坏难以辨认或者居住地变更的,持证人可以换领新证;居住证丢失的,可以申请补领。换领补领新证时,应当交验本人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证件。换领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办理好处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能给居住在内地的港澳台居民带来3项权利、6项基本服务、9项便利,简称“369”。
3项权利:
(一)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
(二)参加社会保险
(三)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
6项基本服务:
(一)义务教育;
(二)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四)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五)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六)国家及居住地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9项便利:
(一)乘坐国内航班、火车等交通运输工具;
(二)住宿旅馆;
(三)办理银行、保险、证券和期货等金融业务;
(四)与内地(大陆)居民同等待遇购物、购买公园及各类文体场馆门票、进行文化娱乐商旅等消费活动;
(五)在居住地办理机动车登记;
(六)在居住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七)在居住地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
(八)在居住地办理生育服务登记;
(九)国家及居住地规定的其他便利。
办理地点
长沙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办理地点(10个)
湖南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办理地点(13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