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星公司开发的软件屡遭盗版,遂派公司人员假扮消费者与盗版商磋商

  巨星公司开发的软件屡遭盗版,遂派公司人员假扮消费者与盗版商磋商,请公证处人员手机秘密拍摄磋商全过程,公证处制作公证书,巨星公司据此向法院起诉索赔。关于公证书的说法正确的是:

  A.假扮消费者有违公平原则,有损经济秩序,该公证书应当排除

  B.公证处只应当公证合法法律行为,该公证书有瑕疵,应当排除

  C.该公证书是原始证据

  D.该公证书是书证

  【考点】证据的证明力;证据的种类与分类

  【难度】★★★

  【答案】D

  【解析】在民事诉讼中,证据应当按法定的要求取得,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应当排除的证据仅仅是通过上述手段获得的证据。本题中,假扮消费者并不涉及严重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情形,所以该公证书不能作为非法证据排除的对象。A项错误,不当选。

  瑕疵证据只是证明力相对较低,但仍应作为证据使用,并非直接排除。B项错误,不当选。

  按照证据的来源,证据可以分为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原始证据是指直接来源于案件客观事实的证据。传来证据是指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公证书是对手机拍摄的过程进行公证,并非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所以该公证书是传来证据,而非原始证据。C项错误,不当选。

  公证书通过其记载的内容和表达的思想证明案件事实,属于书证。D项正确,当选。

  故本题选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