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可触碰的纪律红线心得体会 不可触碰的纪律红线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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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不可触碰的纪律红线心得体会篇1

  公是公,私是私,公私要分明。但杨文春在公务活动中公私不分,公务活动中借支公款,不及时核销账务,处理暂借款;失职,对单位财务疏于监管,造成单位大量借支款长期不及时核销,违反规定。

  1月至12月,杨文春同志担任宁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期间,违反财经纪律,在开展公务活动中,先后10次向单位借支公款147500元,不及时按规定核销所产生的公务费,处理暂借款,直到20xx年8月4日才按规定正常核销76450元,20xx年9月2日以现金方式归还单位财务75000(其中含毛伟借支款3950元);1月至12月,杨文春同志担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期间,财经纪律意识淡薄,履职不到位,对单位财务疏于监管,财务管理不规范,单位职工在公务活动中借支公款达40笔334984元不及时核销,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直到20xx年9月才按规定核销所产生的公务费,处理暂借款,正常核销179500元,现金归还155484元。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县纪委会研究决定,并报县委会20xx年12月15日批准,给予杨文春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经县委会研究对其进行组织处理。

  杨文春是一名从基层成长起来的干部,通过多岗锻炼,成长为县人社局局长,理应兢兢业业,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慎权、慎钱,公私分明,心存敬畏,但因公私不分,触碰纪律“红线”,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自我要求不严,纪律意识淡薄,心无敬畏,随心所欲。职务升迁了,没有意识到这是组织对自己的信任,在工作中,不认真思考如何履好职,如何报答组织的信任,而是认为自己终于扶正了,现在再没有人管我了,我想怎么办就怎么办,莫视财经纪律,公务活动中公私不分,公款借支了不及时核销账务。

  放松监督和管理导致覆水难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树欲静,而风不止。杨文春涉案违纪并不是偶然,而是堆积效应。规章制度形同虚设,流于形势,工作不扎实,监督管理滞后。作为“一把手”本应带头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却在公务活动中带头违反财经纪律,借支公款后不及时核销账务,处理暂借款,致使局职工人人都效仿、复制,公务活动中借支公款,却从来不核销账务,造成单位出现大量借支款长期不核销,单位财务就象断线的风筝无人问、无人管。

  权力掣肘,机制发挥不了监督、钳制作用。把权力放进制度的笼子,用制度管人管事,确保权力的阳光运行。宁蒗县人社局在实际工作中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形同虚设,在财务管理过程中大家都充当好人,发生在身边的事不管不问,随大流,工作职责履行不到位。

  关于不可触碰的纪律红线心得体会篇2

  这些年,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社会深刻变化,党员干部不断面对很多诱惑,从而出现了很多腐败事件,以来,党中央既打老虎又打苍蝇,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引起了党心民心得强烈共鸣。中央政治局同时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建立了让党员干部们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描绘出了党员干部思想政治“高线”和党规法纪“底线”。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是广大党员干部们需要坚守的“高线”, 这个“高线”可以说是每位党员干部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而党员领导干部一旦丧失了理想信念,就容易导致自律能力下降、禁不住利益和私欲的诱惑,最终导致严重违纪乃至违法。有的领导干部纪律意识淡薄,认为违反纪律是小事,认为只要不贪污受贿,犯严重的政治错误就行了,他们出入私人会所、和企业家们玩牌吃饭、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等。殊不知很多贪官的堕落就是从一包烟、一瓶酒、一包土特产开始的,最终走上犯罪道路,成为人民的罪人,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 小节失守就是日后成为贪官亘古不变的前奏,这和温水煮青蛙的故事所讲述的道理是一样的。党员干部只有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筑严思想政治防线,才能牢固树立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广大党员干部们不能触碰的“底线”,它把党员行为整合成6种纪律并且开列了“负面清单”,明确标明党和人民不能容忍的“底线”,它和前段时间“三严三实”中“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的“三严”要求是相契合的。减少了党员干部“不知法而犯法”事件的发生,要求广大党员干部清白做人、干净做事。既然是“负面清单”,那么清单上未禁止的事情就是可以做的,有人说:“巨匠是在严格的规矩中施展他的创造才能的。”领导干部要勇做“政治上的巨匠”,坚持用法管人、管事、律己。坚持依法依规办事,把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置身于规矩之下,严格按党性原则、政策法规、制度程序办事,以制度管人管事,决不能逾越章法,蔑视制度,久而久之才会成为一名合格的领导干部。

  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压态势下,党员干部只要坚守共产主义理想信念这条“高线”,又能守住党的纪律这条“底线”。那么,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将离我们越来越近。

  关于不可触碰的纪律红线心得体会篇3

  翻看违纪党员干部案例剖析时,发现这样一类现象:一些人平日无视纪律和规矩恣意妄为,在面对组织审查时,还一度感到惊诧:“怎么可能最终查到我身上?”他们忘记了纪律面前无例外,言语中显露的是一种把自己凌驾于党纪之上、拒绝接受监督的想当然。

  现实中,存有这一思想的党员干部不在少数。有的因为管了钱,就觉得可以多拿多占、随意挥霍;有的因为管了人,就认为可以任人唯亲、买官卖官;有的因为管了审批,就有选择地优亲厚友、权钱交易;有的因为管了执纪,便搞区别对待,把自己置于纪律要求之外。

  这些人身上的一个共同点都是:忘记了“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把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当成了自己的私有财产和谋私工具。说到底,就是特权思想作祟。

  因手握关键权力,享受着公权私用带来的丰厚回报,沉浸在求己办事之人的吹捧逢迎里,陶醉在身边人编织的光环之下,久而久之,他们开始飘飘然,把很多违规之事当做理所当然,觉得自己无所不能、无人能管……他们头脑中特权思想的演变轨迹,正是逐步对私欲丧失戒惧,对纪律失去敬畏的过程。因为缺乏敬畏,他们视自己为纪法的局外人,不仅将自我监督抛之脑后,更拒绝外部监督,最终一步步跌入腐化堕落的深渊。

  有所惧才能有所止。纪律的严肃性就在于执行纪律的平等性,在于违纪时被惩处的不可避免性。在纪律和规矩面前,若心中无畏,就会使自己陷入随时可能触碰纪律红线的危险,唯有始终怀着敬畏之心,方能确保自己始终在安全区域谨慎前行。

  《左传》云:“一命而偻,再命而伛,三命而俯。循墙而走,亦莫余敢侮。饘于是,鬻于是,以糊余口。”这句话说的就是对权力的敬畏。不惟在位谋政,更当恪尽职守,才是用权的真谛;不惟奋发有为,更当洁身自好,才是为政的逻辑。始终以一颗敬畏之心对待权力,才能最终求得无惧之境。

  党员干部当牢记,纪律面前没有特殊,党的性质宗旨更不允许有任何特权存在。权力与责任从来都是对等的,权力越大,责任也就越大,越需要有一颗敬畏之心,兢兢业业、恪尽职守。唯如此,才能始终以审慎的态度行使手中权力,以严格的标准坚守党纪原则,真正无愧组织的重托、无愧人民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