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春梅事迹心得体会1
周春梅,女,苗族,湖南龙山县人,1976年1月出生,1999年7月参加工作,200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2021年1月12日,因不徇私情多次拒绝犯罪嫌疑人向某为其案件打招呼的非法要求,被向某残忍杀害,年仅45岁。
决定指出,周春梅同志始终以党和人民事业为最高追求,矢志不渝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始终做到对党忠诚、勤勉工作、克己奉公,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践行者,是维护司法公正、推动法治进步的先进典型,是新时代党员干部为民尽责的优秀代表。
省委号召,全省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向周春梅同志学习。要学习她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自觉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对党的忠诚体现在热爱党的事业、执行党的决定、践行党的宗旨上来,不折不扣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落到实处。要学习她敢于担当、坚守底线的职业操守,以对事业极端负责的态度,以对工作极端负责的精神,主动担责,全力尽责。要学习她人民至上、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提高群众工作本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要学习她无私奉献、严于律己的优秀品质,自觉践行共产党人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用模范行动展示共产党人的人格力量。
省委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周春梅同志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把学习她的先进事迹与弘扬英模精神结合起来,与进一步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结合起来,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要引导督促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扬鞭奋蹄、担当作为,扎实工作、攻坚克难,身体力行把党的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和群众中去,努力在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建设现代化新湖南的征程中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周春梅事迹心得体会2
1月12日,有网传信息称“湖南女法官被杀害”,当日,长沙警方发出通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周春梅因不愿为同乡就办案“打招呼”,被行凶报复。
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网友们纷纷发声对其离世表示哀悼,并要求严惩凶手。最高法、最高检也对此进行表态。1月12日17时35分,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官方微博通报:2021年1月12日7时30分,天心公安分局文源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文源街道某小区地下车库有人被刺伤。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被害人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周春梅,已无生命体征。民警在现场将犯罪嫌疑人向某控制。经初步调查,向某与周春梅系同乡关系,向某因事向法院提起诉讼,请周春梅为其“打招呼”被拒而心生怨恨、行凶报复。目前,犯罪嫌疑人向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湖南高院:法治社会绝不容许司法权威受到暴力挑衅!12日晚,湖南高院发布“关于周春梅法官不徇私情、拒绝人情干扰,惨遭报复杀害的情况通报”。对周春梅法官的不幸遇难表示沉痛哀悼,对其家属表示诚挚慰问,对杀害法官的犯罪行为表示极大愤慨和强烈谴责。法治社会绝不容许司法权威受到暴力挑衅!最高人民法院:围猎法官挑衅司法权威必受法律严惩12日晚间起,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多次发布关于此事件的消息,并于13日0时16分发布评论“法治国家岂容暴力挑衅司法权威?悲痛悲愤之际,我们严厉谴责杀害法官的暴力行径。作为公平正义的坚定捍卫者和守护者,法官理应得到全社会的绝对尊重。周春梅法官遇害后,网友们纷纷发声对其离世表示哀悼,并要求严惩凶手。由此可见,人民群众尊重法官,尊重法律,他们是法治社会的坚定拥护者,是法律底线的坚守者,是司法权威的维护者。正是因为有了人民的支持和拥护,司法事业才能朝着正确的方向稳步前进、蓬勃发展。”最高人民检察院:暴力不能撼动正义!13日0时43分,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就此发声:“我们万分悲痛,更悲于坚守司法责任底线的战友却遭如此伤害。
春梅用生命向我们诠释了一个政法工作者的赤胆忠心和无私无畏,我们,更应坚定捍卫司法公正的信仰和决心。一切肆意践踏法律的卑劣灵魂最终都将在崇高的正义面前接受最严酷的审判,杀害春梅的凶手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