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市公安局天元分局以加强公安执法工作为着力点,从教育、管理、监督、评查四个方面入手,扎实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工作,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警民和谐,确保了群众满意。
一、加强教育,提升全警执法水平
一是强化主题教育。分局认真组织开展“以公正促廉洁”主题的系列教育活动,重点解决历来队伍中存在的执法不公、纪律松懈、服务观念淡薄、责任意识不强等问题,增强民警的法治意识、群众意识、敬业意,确保民警永葆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二是强化法制讲评。分局坚持开展“周一讲评制”、“法制夜校”,利用每周调度会时间由分局法制员对上周的执法情况进行点评通报,对正在办理的案件时限进行预警。根据各时段执法工作的特点和趋势,积极组织一些民警旁听庭审、就案学法,利用分局内网开展网上答疑、利用业余时间开展法制夜校等活动,营造出浓厚的执法学法氛围。三是强化轮值轮训。分局加强对轮值轮训工作的管理力度,从训前动员、参训目标到总结评比均形成制度,严格按照“三懂四会”的要求,以轮值轮训、岗位练兵、法律法规“一口清”等活动为载体,不断加大民警业务知识培训的力度。
二、加强管理,促进基层执法规范
一是注重源头管理。先后出台了《天元分局110接处警、执勤工作规范》、《天元分局关于办理行政案件的指导意见》《天元分局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等一系列操作规范,从基础工作和执法台帐入手,立足实际应用,进一步规范接处警、执法办案各环节,建立健全各种执法基础台帐。二是强化过程控制。分局以法制室牵头,全面落实执法巡察制度,进一步健全落实案件主办人、所队长、法制员和局领导的四级把关制,明确各级执法目标和责任,确保了刑拘转捕教率、批捕率、移送案件起诉率、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打击处理率、刑事案件退查率、行政处罚准确率、治安拘留执行率全面达标。三是讲求执法效果。教育民警在执法时尽可能融法、理、情于一体,最大限度地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坚决防止因执法活动不规范而引发、激化矛盾。四是推进信息化应用。分局办公室牵头,组织专门技术力量进一步规范警务综合信息应用平台的使用,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实行执法办案网上管理、网上审批、网上监督和网上考核,通过以信息化建设促执法行为规范,减少了执法中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三、加强监督,确保执法公正廉洁
一是强化跟踪管理,严格内部监督。分局定期召开由政工、纪委和法制部门参与的“内部执法监督会议”,研究解决和预警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使执法监督管理和具体执法职责明确具体,责任界限分明。二是落实审核责任,严把案件质量。严格实行“局长点案”制度,由局长或政委不定期随机在网上抽调一线办案民警案卷,交由分局法制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将评审结论网上公开反馈给办案单位。对在日常监督检查及审核案件中发现一般执法违法问题的,及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保证办案质量。三是提高应诉能力,搞好外部监督。分全面推行“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要求分局所队室负责人均能应诉行政诉讼案件。同时,每半年召开一次特邀群众执法监督会,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对公安执法工作的监督作用,对公安执法工作进行预警提醒。
四、加强评查,落实奖惩激励机制
一是实行“一案一评”。分局严格执行刑事、行政案件“一案一评”制度,分局对确定为执法不合格民警,一律暂停其执法资格并参加封闭式培训。二是实行“预警管理”。对机关、基层两个平台执法质量考评每季度前三名的单位通报表彰,对全年考评前三名的单位给予奖励。对季度考评不达标单位实行“预警管理”,对期限内不能脱离后进的单位执法责任人责令引咎辞职。三是实行“一票否决”。分局法制办对执法工作有关数据及日常执法监督管理情况一月一通报,对办理刑事、行政案件考评情况一季一通报。年终按执法质量总的考评结果对各执法单位认真结帐,对排名前三位的单位通报表彰,并给予奖励;对考评不合格和处于末位段的民警取消评先资格,实行分离培训,所在单位“一票否决”。四是实行过错追究。分局建立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坚持案件审核台帐登记,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集体议案,对因执法过错或工作不力引发的信访案件实行过错追究,确保依法倒查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