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书(建筑承包合同协议书范本)

“建筑工程合同”的范本是什么?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范本甲方(发包方):乙方(承包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各方利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内容二、工程地点三、工程期限1、本合同总工期为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结束。2、如遇下列情况,工期作相应顺延。(1)施工现场不符合安全施工;(2)设计范围内重大设计变更;(3)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及战争)而影响工程进度;(4)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的十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在十天内予以确认和答复,逾期不予答中国教育总网文档频道复,乙方可视为要求已被确认。四、工程价款工程总价:人民币元整(¥元)。五、付款方式1、合同生效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50%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元整(¥元);2、工程施工结束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40%的款项,即人民币××元整(¥元);3、工程验收结束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付清全部余款,即人民币××元整(¥元)。六、工程验收1、当该工程完工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竣工验收申请。甲方应在7天内安排验收工作,并告知乙方参加验收。乙方自提出申请验收报告7天后,因甲方原因未安排验收的,则视为该工程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要求,运行正常,通过验收。2、工程未经验收,甲方若需启用,须与乙方协商,经同意方可使用。若未经乙方同意启用,将视为通过验收。3、整个工程验收合格,则通过竣工验收的当天即为竣工日期。4、工程未通过验收,引起争议时,请求第三方验收。七、验收标准本工程以相关设计方案、图纸为依据,按照国家标准进行验收;没有国家标准的,则按照行业标准进行验收。八、双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权利和义务指派为工地代表,负责协调甲方的相关事宜。在工程履行过程中此指派人员的所有签名视为甲方行为。(1)负责本工程的监督,积极协调施工配合关系。(2)负责对乙方进度、安装质量、安全保护、综合管理的监督。(3)提供有利施工的现场条件。(4)审核工程计划进度表。(5)负责对图纸、方案的审核、确认,负责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配套工程和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设计图纸变更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和其他必要的签证。(6)负责竣工验收工作,在收到乙方提交所有竣工资料后一周内组织验收。(7)按合同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价款。2、乙方权利和义务(1)严格按设计图施工,质量技术指标符合工程的各类标准和规范的要求。(2)施工中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3)编制施工组织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进场计划,开竣工通知书等,及时送甲方。(4)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并准备竣工技术图纸,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竣工资料应满足甲方要求。(5)组织有技术水平的施工队伍,明确现场技术及施工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不得随意变动。具体的范文模板链接:https://pan.baidu.com/s/1coi4hCcpSHQ8IorKwhCCwg?pwd=2c7h 提取码: 2c7h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甲方(发包方):乙方(承包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各方利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内容二、工程地点三、工程期限1、本合同总工期为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结束。2、如遇下列情况,工期作相应顺延。(1)施工现场不符合安全施工;(2)设计范围内重大设计变更;(3)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及战争)而影响工程进度;(4)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的十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在十天内予以确认和答复,逾期不予答中国教育总网文档频道复,乙方可视为要求已被确认。四、工程价款工程总价:人民币元整(¥元)。五、付款方式1、合同生效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50%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元整(¥元);2、工程施工结束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40%的款项,即人民币××元整(¥元);3、工程验收结束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付清全部余款,即人民币××元整(¥元)。六、工程验收1、当该工程完工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竣工验收申请。甲方应在7天内安排验收工作,并告知乙方参加验收。乙方自提出申请验收报告7天后,因甲方原因未安排验收的,则视为该工程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要求,运行正常,通过验收。2、工程未经验收,甲方若需启用,须与乙方协商,经同意方可使用。若未经乙方同意启用,将视为通过验收。3、整个工程验收合格,则通过竣工验收的当天即为竣工日期。4、工程未通过验收,引起争议时,请求第三方验收。七、验收标准本工程以相关设计方案、图纸为依据,按照国家标准进行验收;没有国家标准的,则按照行业标准进行验收。八、双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权利和义务指派为工地代表,负责协调甲方的相关事宜。在工程履行过程中此指派人员的所有签名视为甲方行为。(1)负责本工程的监督,积极协调施工配合关系。(2)负责对乙方进度、安装质量、安全保护、综合管理的监督。(3)提供有利施工的现场条件。(4)审核工程计划进度表。(5)负责对图纸、方案的审核、确认,负责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配套工程和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设计图纸变更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和其他必要的签证。(6)负责竣工验收工作,在收到乙方提交所有竣工资料后一周内组织验收。(7)按合同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价款。2、乙方权利和义务(1)严格按设计图施工,质量技术指标符合工程的各类标准和规范的要求。(2)施工中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3)编制施工组织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进场计划,开竣工通知书等,及时送甲方。(4)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并准备竣工技术图纸,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竣工资料应满足甲方要求。 (5)组织有技术水平的施工队伍,明确现场技术及施工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不得随意变动。
“建筑工程合同”的范本是什么?

建筑工程合同范本

建设工程合同属于承揽合同的特殊类型。建筑工程合同是指一方约定完成建设工程,另一方按约定验收工程并支付一定报酬的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签订建筑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第七百八十九条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七百九十二条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订立。具体的范文模板链接:https://pan.baidu.com/s/1coi4hCcpSHQ8IorKwhCCwg提取码: 2c7h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甲方(发包方):乙方(承包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各方利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内容二、工程地点三、工程期限1、本合同总工期为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结束。2、如遇下列情况,工期作相应顺延。(1)施工现场不符合安全施工;(2)设计范围内重大设计变更;(3)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及战争)而影响工程进度;(4)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的十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在十天内予以确认和答复,逾期不予答中国教育总网文档频道复,乙方可视为要求已被确认。四、工程价款工程总价:人民币元整(¥元)。五、付款方式1、合同生效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50%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元整(¥元);2、工程施工结束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40%的款项,即人民币××元整(¥元);3、工程验收结束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付清全部余款,即人民币××元整(¥元)。六、工程验收1、当该工程完工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竣工验收申请。甲方应在7天内安排验收工作,并告知乙方参加验收。乙方自提出申请验收报告7天后,因甲方原因未安排验收的,则视为该工程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要求,运行正常,通过验收。2、工程未经验收,甲方若需启用,须与乙方协商,经同意方可使用。若未经乙方同意启用,将视为通过验收。3、整个工程验收合格,则通过竣工验收的当天即为竣工日期。4、工程未通过验收,引起争议时,请求第三方验收。七、验收标准本工程以相关设计方案、图纸为依据,按照国家标准进行验收;没有国家标准的,则按照行业标准进行验收。八、双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权利和义务指派为工地代表,负责协调甲方的相关事宜。在工程履行过程中此指派人员的所有签名视为甲方行为。(1)负责本工程的监督,积极协调施工配合关系。(2)负责对乙方进度、安装质量、安全保护、综合管理的监督。(3)提供有利施工的现场条件。(4)审核工程计划进度表。(5)负责对图纸、方案的审核、确认,负责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配套工程和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设计图纸变更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和其他必要的签证。(6)负责竣工验收工作,在收到乙方提交所有竣工资料后一周内组织验收。(7)按合同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价款。2、乙方权利和义务(1)严格按设计图施工,质量技术指标符合工程的各类标准和规范的要求。(2)施工中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3)编制施工组织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进场计划,开竣工通知书等,及时送甲方。(4)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并准备竣工技术图纸,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竣工资料应满足甲方要求。 (5)组织有技术水平的施工队伍,明确现场技术及施工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不得随意变动。
建筑施工合同指的是建设单位(也就是发包人)与施工队(也就是承包人),就某项建筑工程经过友好商定确立的条款条约,合同包括建筑工程的费用、期限、质量等相关问题。合同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合同签订的目的是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以及避免合作过程中一些不必要的争议和麻烦。合同一经签订就产生了法律效应,任何人不得违反。下面,土巴兔小编将为大家提供一份建筑施工合同范本供大家参考。建设单位(甲方):签名                         施工队(乙方):签名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XX处的某项建筑工程的建设达成以下协议:1、现就X市X地某项建筑交由乙方完成,总工程建筑面积为XXX平凡米。2、所有工程从X年X月X日开始到X年X月X日结束,总期间为X年。若因特殊原因耽误了可经双方协定后延期并交由相关部门备案。3、工程期间所需的材料及设备由乙方指定购买,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包括水电气及其他相关费用。4、在成套设备购进使用之前需要交给乙方检验合格才能投入使用,如果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5、对于甲方提供的工程图纸,乙方需要严格按要求执行,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6、施工期间甲方检查到不合格的地方需要以书面的形式告诉乙方以便更改,经协商后进行更改。7、乙方在竣工前5日通知甲方进行初步检验,完全竣工后经甲方验收后3个月内无质量安全问题将一次性付清所有费用。8、工程结束后,一年之内乙方要对工程实行非人为破坏保修且不收任何费用。如还有其他条款经双方商定后附加在合同后面,同样有效。甲方:(签名)并盖章                              乙方:(签名)并盖章签订日期:X年X月X日建筑施工合同注意事项:一、建设工程合同主体1、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中发包人应切实注意承包人的资格。因为一项工程,事关重大,其不仅关涉到财产的损失,而且关涉到工程使用者的生命安全,合同当事人的选择在建设工程合同中至关重要,选择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1)资质能力,是否具有从事建设工程的资格;(2)施工能力;(3)财务情况,承包人的资金状况;(4)承包人的人才技术状;(5)承包人的社会信誉;注意:承包方的二级公司和工程处不能对外签订合同。2、更应注意承包商的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3、合同签字、盖章的主体应与发包人、承包人主体相一致。二、建设工程总包与分包在合同的签订形式上、就存在总包合同和分包合同两种具体形式。它分别由勘察、设计、施工三项工程组成。可以包给一个单位签订总包合同再由总包单位与其他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各分包单位在勘察、设计、施工的进度、质量,以及工程造价等方面、对总包单位全面负责。根据《合同法》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三、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条款其合同的主要条款,即合同的主要内容和核心,确定了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它既是顺利履行合同的保障,也是合同争议时解决纠纷的依据。对此必须详细明确的加以规定。1、关于监理工程建设实行监理制度,对保证工程质量关系重大。《合同法》专门规定,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人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合同法》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如建筑法)、行政法规的规定。2、关于工期(1)、开工日期前明确。(2)、竣工日期需要明确。3、合同价款应注意:(1)、《协议书》第5条“合同价款”的填写,应依据建设部第107号令第11条规定,非招标工程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在协议书内约定。”(2)、合同价款是双方共同约定的条款,要求第一要协议,第二要确定。暂定价、暂估价、概算价、都不能作为合同价款,约而不定的造价不能作为合同价款。4、发包人工作与承包人工作条款应注意:(1)、双方各自工作的具体时间要填写准确。(2)、双方所做工作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应填写详细。(3)、双方不按约定完成有关工作应赔偿对方损失的范围、具体责任和计算方法要填写清楚。5、对工程进度拨款和竣工结算程序做出详细规定。一般情况下,工程进度款按月付款或按工程进度拨付,但如何申请拨款,需报何种文件,如何审核确认拨款数额以及双方对进度款额认识不一致时如何处理,往往缺少详细的合同规定,引起争议,影响工程施工。一般合同中对竣工结算程序的规定也较粗,不利操作。因此,合同中应特别注重拨款和结算的程序约定。6、合同价款及调整条款应注意:填写第23条款的合同价款及调整时应按《通用条款》所列的固定价格、可调价格、成本加酬金三种方式,约定一种写入本款。注意事项:(1)、采用固定价格应注意明确包死价的种类。如:总价包死、单价包死,还是部分总价包死,以免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2)、采用固定价格必须把风险范围约定清楚。(3)、应当把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约定清楚。双方应约定一个百分比系数,也可采用绝对值法。(4)、对于风险范围以外的风险费用,应约定调整方法。7、工程预付款条款应注意:(1)、填写第24条款的依据是建设部第107号令。(2)、填写约定工程预付款的额度应结合工程款、建设工期及包工包料情况来计算。(3)、应准确填写发包人向承包人拨付款项的具体时间或相对时间。(4)、应填写约定扣回工程款的时间和比例。8、工程进度款条款应注意:(1)、填写第26条款的依据是《合同法》第286条、《建筑法》第18条、建设部第107号15条(2)、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应以发包方代表确认的已完工程量,相应的单价及有关计价依据计算。(3)、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与支付方式以形象进度可选择:按月结算、分段结算、竣工后一次结算(小工程)及其它结算方式。9、材料设备供应条款应注意:(1)、填写第27、28条款时应详细填写材料设备供应的具体内容、品种、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的时间和地点。(2)、应约定供应方承担的具体责任。(3)、双方应约定供应材料和设备的结算方法(可以选择预结法、现结法、后结法或其他方法)。10、违约条款应注意:(1)、在合同第35.1款中首先应约定发包人对《通用条款》第24条(预付款)、第26条(工程进度款)、第33条(竣工结算)的违约应承担的具体违约责任。(2)、在合同第35.2款中应约定承包人对《通用条款》第14条第2款、第15条第1款的违约应承担的具体违约责任。(3)、还应约定其它违约责任。(4)、违约金与赔偿金应约定具体数额和具体计算方法,要越具体越好,具有可操作性,以防止事后产生争议。11、争议与工程分包条款应注意:(1)、填写第37条款争议的解决方式是选择仲裁方式,还是选择诉讼方式,双方应达成一致意见。(2)、如果选择仲裁方式,当事人可以自主选择仲裁机构。仲裁不受级别地域管辖限制。(3)、如果选择诉讼方式,应当选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是地域管辖)。(4)、合同第38条分包的工程项目须经发包人同意,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12、关于合同生效本合同双方约定“合同双方盖章后生效”。作用:不要写“合同双方签章后生效”或“合同双方签字及盖章后生效”,避免合同无效的可能性。13、合同订立地点填写“本方”。作用:日后一旦发生纠纷,公司所在地法院拥有诉讼管辖权。14、关于补充条款:(1)、需要补充新条款或哪条、哪款需要细化、补充或修改,可在《补充条款》内尽量补充,按顺序排列如49、50……。(2)、补充条款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另行签订的有关书面协议应与主体合同精神相一致。要杜绝“阴阳合同”。编后:这就是一份简约的建筑施工合同范本了,不管是什么形式的合作都需要签订合同来制约。所以会立合同也是非常重要的。希望以上这个合同范本能供大家参考。
在我国建筑行业建中筑工程合同纠纷屡见不鲜,常见的情况就是施工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或者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导致赔偿。为了防范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在签订合同之前一定要了解建筑工程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一、审查发包人与承包人履约情况1、对发包方主要应了解两方面内容:①主体资格,即建设相关手续是否齐全。例:建设用地是否已经批准?是否列入投资计划?规划、设计是否得到批准?是否进行了招标等。②履约能力即资金问题。施工所需资金是否已经落实或可能落实等。2、对承包方主要了解的内容有:①资质情况;②施工能力;③社会信誉;④财务情况承包方的二级公司和工程处不能对外签订合同。上述内容是体现履约能力的指标,应认真分析和判断。二、履约管理之工期(一)工期和施工进度1、实际开工日期的认定①承包人有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的,则应认定该日期为实际开工日期。承包人的证据可以是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的通知、工程监理的记录、当事人的会议纪要、施工许可证等;②承包人虽无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但有开工报告,则应认定开工报告中记载的开工日期为实际开工日期;③若承包人无任何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亦无开工报告,则应以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为准。2、竣工日期的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认定方法:①双方确认的日期为竣工日期;②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注意是经盖章的验收报告的时间,不是竣工验收备案日期,因为竣工验收备案是由建设单位来报送);③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④未经过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二)几种影响工期的因素1、施工许可证:①如未取得且未施工,以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作为开工日期;②但如未取得且已经施工,则一般以施工开始日为开工日期。2、拖欠工程款拖欠工程款且导致停工或缓慢施工,则工期可以顺延,但需要证明延误的天数及拖欠工程款与延误天数之因果关系。3、设计变更①设计变更在关键线路上,则工期可以顺延,但需要证明延误的天数及设计变更与延误天数之因果关系;②设计变更不在关键线路上,则不应以此为由顺延工期。4、图纸延误①设计变更在关键线路上,则工期可以顺延,但需要证明延误的天数及设计变更与延误天数之因果关系;②设计变更不在关键线路上,则不应以此为由顺延工期。5、增加工程量①设计变更在关键线路上,则工期可以顺延,但需要证明延误的天数及设计变更与延误天数之因果关系;②设计变更不在关键线路上,则不应以此为由顺延工期。6、质量鉴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建设工程竣工前,当事人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工程质量经鉴定合格的,鉴定期间为顺延工期期间。①鉴定合格,顺延工期;②鉴定不合格,视情况而定。7、建设单位的其他原因如:指定的代表未按照约定提供指令、批准,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建设单位未按照约定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等;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企业发出检查通知,建设单位未及时检查等。①设计变更在关键线路上,则工期可以顺延,但需要证明延误的天数及设计变更与延误天数之因果关系;②设计变更不在关键线路上,则不应以此为由顺延工期。8、一周内,非施工单位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9、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无法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一旦发生,要积极采取措施,阻止和预防扩大损失,要及时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和时限报告。 一般不建议直接套用模板,因为每个合同的情况不一样,直接套用模板虽然省钱,但发生纠纷也不会保护你,甚至会损害你的法律权利,因为你不知道模板是站在哪一方的角度起草的。我们起草了很多合同模板,都是针对企业日常经营中常用的,这些模板是我们团队这十多年工作的总结,肯定比你在网上随便下载的合同模板要好很多,至少能防范一般的法律风险,如果需要可以根据百度账号联系我们,获取更有针对性的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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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合同范本

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如何写呢?

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的书写办法:首先,写明双方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地址等身份信息,以及工程的名称、工程的范围、建设工期、起止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等内容。然后,写明违约责任。并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并确认生效时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第七百九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如何写呢?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样本

合同条款通用部分 1. 一般规定1.1 词语定义除非“合同条款专用部分”另有约定,本合同中下列措词及用语应当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含义。1.1.1 本项目指发包人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签发的相关批准文件而建设的工程项目。1.1.2 本工程指承包人按照本合同约定负责实施、竣工和修补质量缺陷的本项目内的有关工程,包括合同文件约定的所有暂估价的专业分包工程和暂估价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在内。1.1.3 本合同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的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1.1.4 合同文件构成本合同的所有文件,即合同协议书中所约定的组成本合同的所有文件。1.1.5 合同协议书是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签署的用于明确当事人合同关系的文件。1.1.6 合同条款通用部分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通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活动,明确合同当事人主要权利义务的文件。1.1.7 合同条款专用部分是合同当事人根据本工程实际需要对合同条款通用部分的具体约定、补充和修订。1.1.8 技术标准和要求是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行业规范的有关规定,用以明确现场条件、周围环境、承包范围、适用规范、技术等内容的文件。1.1.9 合同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的招标图纸清单内所列出的图纸、招标过程颁发的招标补遗或修改图纸、图纸质疑函回复文件和合同履行中发包人确认及补充修改的图纸组成。1.1.10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指已由承包人填入价格并为发包人所接受的工程量清单。1.1.11 中标通知书指招标人通知投标人为本工程中标人的函件。1.1.12 发包人指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13 发包人代表指由发包人任命的,在授权范围内代表发包人行使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并履行约定义务的委托代理人。1.1.14 承包人指合同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相关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15 承包人代表指由承包人任命的,在授权范围内代表承包人行使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并履行约定义务的委托代理人。1.1.16 设计人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17 监理人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18 监理人代表指由监理人任命的,代表监理人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的委托代理人。1.1.19 永久工程根据相关合同文件约定所需建设完成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括相关的工程设备。1.1.20 临时工程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和修补任何质量缺陷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不包括工程设备。1.1.21 区段指根据本工程的设计施工管理需要而将本工程划分的若干个施工段。本工程区段划分说明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1.1.22 工程设备指合同文件中约定的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械、仪器以及类似设备。1.1.23 材料指合同文件约定的用于永久工程的各类物品和物资,但工程设备除外。1.1.24 施工机械设备指为完成合同文件约定的各项工作所需要的机械、仪器以及类似设备,但不包括工程设备。1.1.25 现场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实施本工程以及工程设备和材料运达的场所,以及在合同文件中明确指定作为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现场的具体地理位置及要求见“技术标准和要求”。1.1.26 合同工期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完成本工程的期限。1.1.27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所载明的开工日期。1.1.28 竣工日期指承包人按照合同文件的约定实施及完成本工程至合同条款约定的实际竣工标准的日期。1.1.29 天(日)指一个公历日,每连续的24小时按照一天计算。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合同文件内所说明的天数,均为日历天数。1.1.30 合同价款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文件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1.1.31 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企业管理费和应当合理分摊的其他支出,但不包括利润。1.1.32 缺陷责任期指工程实际竣工后,发包人和承包人按照合同文件的约定完成本工程质量缺陷修补所需的时间。1.1.33 保修期指承包人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工程保修期要求全面履行工程保修责任的期限。1.1.34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当承担的责任。1.1.35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2 解释1.2.1 凡指当事人或当事人各方的词语,均指具有相应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2.2 本合同条款及其他合同文件中出现的标题只起索引和内容提示作用,标题本身不构成合同文件的一部分,在对合同文件进行解释时不应当考虑。1.2.3 除非有特别指明是合同条款专用部分,凡合同文件中对合同条款编号的引用,无论是否已指明是合同条款通用部分,均是指合同条款通用部分,包括合同条款专用部分中对其的补充和修订。1.3 书面形式1.3.1 书面形式,是指手写、打字或印刷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3.2 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合同文件中的任何条款所述及的由任何人所发出或颁发的任何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当是书面形式。1.3.3 任何书面形式的通知、指示、同意、批准、证书及决定等,应当由人工送达并取得书面签收,或通过邮寄并保存邮局的邮寄证明,并不应当被无故扣押或拖延。1.3.4 此类书面表达的通知、指示、同意、批准、证书及决定等的送达地址等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2. 语言和文字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本合同的所有合同文件的制订、解释和说明,均应当使用中文。如果合同文件中使用了非中文的文本,提供该合同文件的一方应当同时提供中文的翻译文本,并应当按照翻译文本对该合同文件进行理解、解释和执行。3. 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构成本合同的合同文件之间应当能相互说明和相互补充。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如下:(1) 合同协议书;(2) 中标通知书;(3) 投标函及其附录;(4)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含暂估价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损耗率表);(5) 合同条款专用部分;(6) 合同条款通用部分;(7) 技术标准和要求;(8) 合同图纸。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所共同签署或认可的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且符合本合同实质性约定的指令、洽商、纪要或同类性质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的有效补充。4. 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适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北京市地方法规。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国家及北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也适用于本合同。5. 技术标准和要求5.1 承包人按照合同文件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执行。承包人如果更改施工“技术标准和要求”,应当事先获得发包人书面形式认可。5.2 如果“技术标准和要求”中出现国外规范或标准,发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提供中文译本,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与此有关的购买和翻译等费用由发包人承担。5.3 如果“技术标准和要求”各条款相互之间存在矛盾,承包人应当遵循较严格的规定,相关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款内。6. 图纸6.1 图纸6.1.1 发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提供图纸的日期及图纸套数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6.1.2 发包人所提供的图纸套数无法满足施工需要时,由承包人自费复制。6.1.3 如果购买或复制标准图纸,购买或复制标准图纸的责任及费用由承包人承担。6.2 图纸误期和误期的费用由于发包人未能按时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已经或将要对工程进展造成影响,承包人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人及发包人,说明所缺图纸的具体细节、对工程进展的影响以及提供图纸的最晚时间。发包人仍然未能向承包人提供所需图纸,应当依据实际延误情况延长合同工期并为承包人追加由此而发生的额外费用。6.3 由承包人设计的永久工程的图纸6.3.1 如果合同文件中约定部分永久工程由承包人负责设计,承包人应当具有相应的设计资质或委托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并对工程设计的质量负责。承包人同时应当将相关图纸、规范、计算书及其他资料报监理人,并经监理人报发包人、设计人或相关图纸审批单位批准。6.3.2 承包人还应当依据竣工资料的相关要求将详细的使用维修手册以及竣工图纸等报监理人。6.4 加工图、大样图、安装图及协调配合图6.4.1 按照工程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需要制作加工图、大样图、安装图、协调配合图等图纸的,承包人应当制作,并在开始施工前报监理人审批,在获得监理人批准后按图施工。此类批准并不能解除承包人根据本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责任。6.4.2 监理人应当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上述图纸后7天内提出审核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同意。6.5 现场图纸准备承包人应当在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7. 发包人7.1 发包人义务发包人应当按照合同文件的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其义务包括但不限于:7.1.1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守任何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7.1.2 委托设计人完成本工程的设计(按照第6.3款约定应当由承包人负责完成的设计除外),并负责对设计人的工作及其进度做出妥善的监督和协调。7.1.3 委托监理人对工程进行监理,对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做详细定义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或将委托监理合同的一份副本转交承包人。7.1.4 委派发包人代表,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及其他相关单位。7.1.5 按照合同文件的约定履行付款义务。7.1.6 发包人应当委托监理人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7.1.7 现场的准备和移交发包人应当在合同签订后的7天内,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在按照合同文件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移交现场前负责完成现场准备工作。向承包人移交现场的时间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的现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完成现场内及其空中任何障碍物的清除。包括但不限于现有房屋的拆迁及拆迁渣土等的清除、青苗树木的保护或迁移、现有管线的改位或迁移等,保障现场内场地平整;(2) 提供水源及接口;(3) 提供雨水和污水排放接口;(4) 提供电源及接口;(5) 提供电话和通讯线路及接口;(6) 连接现场与市政公共道路的交通通道(但不包括现场内的临时道路和设计图纸上标明的所有永久市政道路);(7) 提供水准点及坐标控制点;(8) 提供的其他条件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对上述条件或工作的具体要求(如水源管径、电源的额定功率、接口的位置等)见“技术标准和要求”。发包人应当承担与现场准备有关的上述工作的一切费用。承包人应当在合同履行期间妥善保管上述所移交的设施,以保证该等设施始终处于可正常使用的状态。7.1.8 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绿色施工的要求,提供场地、环境、工期、资金等方面的保障。7.1.9 在开工日期之前应当办妥任何必要的批准、许可、核准、报备等手续,并及时办理合同文件约定的其他应当由发包人办理的本工程相关手续。7.1.10 按照合同文件的约定亲自或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下达指令,以保证本工程的顺利进行。7.1.11 按照合同文件的约定回复、审批或确认承包人提出的任何询问或申请。未在合同文件约定的时间内回复、审批或确认的,应当视为已获得发包人批准。7.1.12 应当按照合同文件约定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并在开工日期前组织承包人、监理人和设计人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7.1.13 应当及时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承担有关费用。7.1.14 为避免正常施工时产生的噪音、震动、光线等因素导致周围的居民和公众对工程进展造成影响,发包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对施工场地周围的居民和公众进行协调并在必要时支付补偿金。7.1.15 在承包人按照合同实施完成本工程达到实际竣工的标准,并办理本工程相关竣工验收手续后,发包人应当接收承包人交付的工程及现场。7.1.16 为了工程的顺利实施,在承包人请求协助并承担相应费用的前提下,发包人应当给承包人以协助,但不免除承包人的责任。7.1.17 为确保本工程的顺利实施,应当保持发包人代表及相关管理人员、监理人的稳定性。7.1.18 其他义务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7.2 发包人代表7.2.1 发包人代表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应当任命一名代表常驻现场,以代表发包人行使和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发包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发包人代表的姓名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承包人提交给发包人代表的任何请示、函件或报审资料等,均视为已有效的提交给了发包人。发包人代表所做出的任何通知、指示、同意、批准、证书及决定等,均视为由发包人所做出。承包人应当遵循发包人代表的指令。发包人有权随时变更或撤销关于发包人代表的委派。任何此类的变更或撤销均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及其他相关单位,并在到达承包人及其他相关单位时生效。7.2.2 发包人代表的权力委托发包人代表可在需要时,将权限范围内的权力和职责委托给他的助理执行,并可随时撤销任何此类委托。发包人代表的权力委托或撤销均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在到达承包人时生效。发包人代表助理按照上述委托内容做出的任何决定、指令、检查、审核、检验、同意、批准或类似行为,应当视同是发包人代表做出的。8. 承包人8.1 承包人义务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文件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其义务包括但不限于:8.1.1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守任何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8.1.2 应当严格按照合同进行工程实施、竣工和修补质量缺陷。8.1.3 应当对本工程的工程质量负全面责任,但属于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本工程缺陷和质量事故的责任除外。承包人按照设计文件进行施工时,如果依据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而判断将会产生质量缺陷,则有义务将情况及时向监理人报告。8.1.4 应当为完成本工程而设置合理可行的现场组织机构,并委派具备相应岗位资格的管理人员。除非与发包人书面协商一致,承包人不得更换或撤回主要管理人员。8.1.5 依法确定和使用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企业,及时足额支付劳务费用。8.1.6 本合同下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应当受过专门的培训并已取得有关管理机构规定的岗位证书。8.1.7 应当按照合同文件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施工进度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对整个现场的施工组织和施工方案的适用性、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全面负责。8.1.8 应当根据发包人书面给定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红线和基准标高对工程进行定位和放线,并承担与此有关的费用。定位和放线工作完成后,承包人应当通知监理人要求发包人及时组织相关部门或机构进行复验并确认。如果复验发现承包人的定位或放线有误,承包人应当立即予以矫正并承担矫正的费用。一旦复验确认,则视为解除了承包人在工程定位和放线方面的责任。复验有关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当向分包人提供实施分包工程的基准点、基准红线和基准标高。8.1.9 负责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8.1.10 负责合同文件约定的现场内的管理、协调、配合、服务工作。相应工作内容及具体要求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8.1.11 发包人或监理人按照合同文件约定所发出的所有指令,承包人应当予以执行。发包人或监理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发出指令。发包人或监理人以口头形式发出的指令,承包人有权拒绝执行,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承包人实施或完成的工程与合同文件的约定、发包人指令或监理人指令不符的,监理人有权停止全部工程或任何部分工程,并立即通知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发包人或监理人的指令派代表出席由发包人或监理人主持的现场工程协调会或工作会议,并应当提供有关资料以协助解决问题。8.1.12 合同文件约定需发包人或监理人审批、认可的材料及工程设备、样本、文件或工作,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文件约定提交监理人或发包人,合同文件未约定的,提交给发包人。发包人或监理人应当及时向承包人出具相关审批意见。审批意见应当以书面形式发出,未以书面形式发出审批意见或超过合同文件约定时间的,以承包人发出的文件为准。发包人或监理人的任何批准、不批准或修改建议皆不会减轻或免除承包人按照合同文件而承担的责任。8.1.13 不得将本工程转包。8.1.14 分包承包人按照合同文件约定或者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可将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人,分包人不得再次分包。承包人应当与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违反上述约定分包的,发包人和监理人可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发包人可解除合同,并报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查处。在发包人或监理人要求时,承包人应当把聘用或将要聘用的任何分包人的有关资料交发包人或监理人审查。8.1.15 应当审阅所有合同文件。发现合同文件有歧义或需要补齐、补正有关内容的,应当及时告知发包人。8.1.16 在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前,承包人应当负责照管和维护工程,直至完工后移交给发包人为止。8.1.17 如果合同文件中约定了保修外的维护保养,则承包人应当提交维护保养说明书及计划书给发包人审批,并负责按照批准的文件执行维护保养,费用由发包人承担。8.1.18 其他义务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8.2 承包人代表8.2.1 承包人代表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承包人应当任命一名代表常驻现场,以代表承包人行使和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承包人代表的姓名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发包人或发包人通过监理人提交给承包人代表的任何通知、指示、同意、批准、证书及决定等,均视为已有效的提交给了承包人。承包人代表所做出的任何请示、函件或报审资料等,均视为由承包人所做出。承包人更换承包人代表的,应当经发包人同意,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书面变更协议中应当明确新任承包人代表的姓名及其他详细资料、新任代表的任职开始期和前任代表的任职截止期。8.2.2 承包人代表的权力委托承包人代表可在需要时,将权限范围内的权力和职责委托给他的助理执行,并可随时撤销任何此类委托。承包人代表的权力委托或撤销均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在到达监理人时生效。承包人代表助理按照上述委托内容做出的任何决定、指令、检查、审核、检验、同意、批准或类似行为,应当视同是承包人代表做出的。9. 设计人设计人给予承包人或其承包人代表的任何指令或审批意见并无合同效力,除非发包人对该指令或审批意见予以书面形式确认,则该指令于确认之日起即视为发包人的指示。10. 监理人10.1 委托监理10.1.1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工程需要实施监理的,发包人应当承担报酬委托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监理人对工程的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理。10.1.2 监理人对本工程实施监理的范围为按照国家、北京市规定的监理范围以及发包人根据第7.1.3项通知承包人的监理人的职责。10.1.3 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监理人无权对任何工程合同(包括本合同、供应合同及分包合同)做出任何性质或内容的修改、变更或解除。10.2 监理人代表10.2.1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应当要求监理人任命一名代表常驻现场,以代表监理人行使和履行本合同授予监理人的所有权力和责任。监理人代表的姓名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10.2.2 发包人、承包人及其他相关单位提交给监理人代表的资料,视为已有效的提交给了监理人。监理人代表向发包人、承包人及其他相关单位所做出的任何通知、指示、同意、批准、证书及决定等,均视为由监理人所做出。10.2.3 如果监理人更换监理人代表时,发包人应当将新任监理人代表的姓名、新任代表的任职开始期和前任代表的任职截止期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在送达承包人时生效。10.3 监理人代表的权力委托10.3.1 监理人代表可在需要时,将权限范围内的权力和职责委托给他的助理执行,并可随时撤销任何此类委托。10.3.2 监理人代表的权力委托或撤销均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在到达承包人时生效。10.3.3 监理人代表助理按照上述委托内容做出的任何决定、指令、检查、审核、检验、同意、批准或类似行为,应当视为监理人代表做出的。10.4 监理人的审批10.4.1 监理人代表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有关函件、文件、技术方案、措施、样本、样板等后,应当按照合同文件约定的审批要求及时间做出书面审批。10.4.2 如果监理人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给予审批,则视为有关的函件、文件、技术方案、措施、样本、样板等已获得监理人的批准。11. 现场11.1 现场踏勘鉴于承包人在正式提交投标文件以前,已对现场及其周边环境进行了全面踏勘,除非因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的本工程的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等情况的资料和信息数据存在偏差,承包人不得因忽视或误解现场情况而要求赔偿或延长合同工期。11.2 接收现场发包人应当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接收现场。承包人应当按时接收现场。11.3 现场管理11.3.1 整个现场由承包人实施全面统一管理。11.3.2 承包人对现场出入口的大小及位置、现场平面布置及临时设施安排等做出的所有改动均由承包人负责,并应当获得监理人及发包人的书面形式认可。11.3.3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循交通、市政设施管理部门关于道路使用、车辆停泊、使用时间等条件及限制,负责提交所需申请及承担相关费用,并自行安排及协调有关交通、运输及保护事宜。11.3.4 承包人应当对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周边现有道路、房屋、步道、天桥、通道、踏步和地下设施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如果造成损害的,应当负责修缮,并承担相关费用和罚款。11.3.5 发包人对承包人现场管理的其他要求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12. 施工组织设计12.1 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承包人应当在合同生效后28天内向监理人提交一份适合于整个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含主要工序的施工方案)供监理人批准。所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不能低于承包人在投标施工组织设计内所说明的所有工程内容和承诺。12.2 承包人应当编制相应的施工方案或措施,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水及用电方案。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应当附有安全验算结果,并在监理人批准后实施。12.3 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当按照监理人的要求提交监理人认为必要的关于施工规划和施工方案的任何说明或文件。12.4 承包人按照监理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监理人的批准不会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责任。13. 进度计划13.1 进度计划的提交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承包人应当在合同生效后28天内,按照监理人同意的格式和详细程度,提交工程进度计划,并获得监理人的批准。该进度计划不得对随投标文件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相应内容做出实质性变动。13.2 进度计划的修订当工程的实际进度与已批准的进度计划存在偏差时,或当承包人发现其本身或其分包人的工程或材料与工程设备供应存在延误可能时,承包人应当对进度计划进行修订,并将修订后的进度计划报监理人批准,监理人的批准不会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责任。13.3 进度计划的保证承包人应当按照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包括修订)进行施工,并承担实施所述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所需的费用。13.4 进度报告13.4.1 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承包人应当在合同履行期间,按照监理人要求的时间间隔和内容,及时提交工程的进度报告与进度图片,记录工程的每日进展或阶段进展,其相应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13.4.2 进度报告的格式和内容应当获得监理人的同意,内容可包括:(1) 每一阶段的工程进展情况的照片与详细说明;(2) 反映工程进展情况的任何必要的图表;(3) 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制造商名称、制造地点、进度百分比、以及运达的实际日期或期望日期等;(4) 承包人在现场的人员及施工机械的记录;(5) 必要的质量证明文件、材料的检验结果及证书;(6) 安全统计,包括涉及环境和公共关系方面的任何事件或活动的详情;(7) 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对比,包括可能影响工程按照进度计划进行的任何因素的详情,以及为消除这些因素正在采取(或准备采取)的措施; (8) 其他要求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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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样本

工程承包合同怎么写

工程承包合同写法如下:需要写明甲乙双方的姓名,写上经过双方协商,乙方愿意承接甲方的工程;写明工程的概括、承包的相关方式、工程的范围以及质量要求;写清楚合同价款,付款的相关方式,最后写上工程的相关期限。工程承包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同时也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承包合同的当事人是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合同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任何一个建设项目的实施,都是通过签订一系列的承发包合同来实现的。通过对承包内容、范围、价款、工期和质量标准等合同条款的制订和履行,业主和承包商可以在合同环境下调控建设项目的运行状态。通过对合同管理目标责任的分解,可以规范项目管理机构的内部职能,紧密围绕合同条款开展项目管理工作。因此,无论是对承包商的管理,还是对项目业主本身的内部管理,合同始终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承包合同是承发包双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为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通过明确承发包双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可以合理分摊承发包双方的责任风险,建设工程合同通常界定了承发包双方基本的权利义务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的内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项:1、工程范围;2、建设工期;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一项整体的建设工程,往往由许多的中间工程组成,中间工程的完工时间,影响着后续工程的开工,制约着整个工程的顺利完成,在施工合同中需对中间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作明确约定;4、工程质量;5、工程造价。工程造价因采用不同的定额计算方法,会产生巨大的价款差额。在以招标投标方式签订的合同中,应以中标时确定的金额为准;如按初步设计总概算投资包干时,应以经审批的概算投资中与承包内容相应部分的投资(包括相应的不可预见费)为工程价款;6、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7、拨款和结算。施工合同中,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和付款方式因采用不同的合同形式而有所不同。在一项建筑安装合同中,采用何种方式进行结算,需双方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8、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的验收方法、程序和标准,国家制定了相应的行政法规予以规范。工程承包合同书范本 工程承包合同书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工程概况 第二条:施工方案 第三条:合同工期 第四条:价格及付款方式 第五条:甲方义务 第六条:乙方义务 第七条:施工安全 第八条:验收 第九条:违约责任 第十条:其它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双方在 签订,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 份,上方各执一份,上交 份。 发包单位(甲方)(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联系电话: 承包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工程承包合同怎么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