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法律法规100条(常用法律法规100条家庭财产纠纷)

常用的法律有什么?

生活中常用的法规有以下7条: 1、《婚姻法》:用于处理夫妻家庭关系,子女抚养关系,感情破裂离婚时必用。2、《继承法》:用于老人去世后遗产的分配与继承。3、《道路交通安全法》:用于日常生活出行可能会遇到的交通事故及其处理。4、《合同法》:用于生活中购买房产、汽车等物品时签订合同。5、《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用于日常生活的很多方面,尤其是处理邻里关系纠纷。6、《刑法》:用于受到伤害,如家中被盗、路遇抢劫等犯罪情况,如何向公安机关寻求帮助。 7、《劳动法》: 用于工作与单位打交道,非常有用,有助于维护自己的权利 。
常用的法律有什么?

日常生活中常用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生活中常用的法规有以下8条。 1、《婚姻法》:用于处理夫妻家庭关系,子女抚养关系,感情破裂离婚时必用。2、《继承法》:用于老人去世后遗产的分配与继承。3、《道路交通安全法》:用于日常生活出行可能会遇到的交通事故及其处理。4、《合同法》:用于生活中购买房产、汽车等物品时签订合同。5、《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用于买东西遇到假货或者欺诈等情况是维权。6、《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用于日常生活的很多方面,尤其是处理邻里关系纠纷。7、《刑法》:用于受到伤害,如家中被盗、路遇抢劫等犯罪情况,如何向公安机关寻求帮助。 8、《劳动法》: 用于工作与单位打交道,非常有用,有助于维护自己的权利 。
1民法。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在生活中随时都可能用到。2刑法。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在平时生活中也较为常见。3民事诉讼法,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时会用到。4刑事诉讼法,当事人在进行刑事诉讼时会用到。5合同法,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会用到。6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当消费者的正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它维护您的合法权益。7行政许可法,当当事人申请一定的行政许可时需要用到的法律;8行政复议法,当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提起复议时会用到的法律。9行政诉讼法,当当事人以行政机关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时会用到的法律。10婚姻法用于处理夫妻家庭关系,子女抚养关系,感情破裂离婚时必用。11继承法用于老人去世后遗产的分配与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01)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0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2001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2001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民事诉讼法、行政管理法、婚姻法、劳动法、合同法、经济法、刑法、民法、治安处罚法、义务教育法、婚姻法、物权法
民法通则 合同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三大诉讼法 刑法
日常生活中常用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法律有哪些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现实常用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条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第三条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法律有哪些法律法规

生活必备法律常识

必知必备的法律常识全知道 《必知必备的法律常识全知道(案例应用版)》是一部为广大读者解决实际问题的法律工具书,汇总了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海量法律常识,通过“以案说法”、“律师解析”和“法规检索”3个板块对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的、较为棘手的各类法律问题进行了详尽的解答,内容涉及民法、婚姻、继承、合同、物权、侵权、诉讼、劳动、消费者权益、物业等多个方面,旨在帮助读者轻松掌握日常必知必备的法律常识,以理性的法制思维判断社会生活中的是非曲直,从而规范行为,明白生活,理智处事,合法维权。 书名必知必备的法律常识全知道 作者周舟 出版社中国铁道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3年3月1日 页数263页 更多内容简介《必知必备的法律常识全知道(案例应用版)》贴近生活、贴近大众,是掌握基本法律知识的必备宝典,大众维权的必备利器,卣姓身边必不可少的法律顾问。 图书目录一、民法常识篇——基础权利切身相关一、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什么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未成年人从事民事活动有限制吗?未成年人接受赠与有效吗?公民的民事权利有年龄限制吗?二、监护监护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7离婚后,父母该如何行使对孩子的监护权?监护人可以自行变更吗7监护人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给他人后,被监护人发生侵权行为的,由谁承担责任7单亲父母无力抚养孩子,能将孩子送人吗?什么人可以申请宣告精神病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三、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公民下落不明多久,利害关系人才可以申请宣告失踪?什么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死亡?未死亡的人被宣告死亡后实施的民事行为有效吗?当事人被宣告死亡后“复活”,其与配偶的婚姻关系可自行恢复吗?四、个体工商户、合伙经营个体户如何承担民事责任?夫妻一方为个体户的,其欠债另一方有义务偿还吗?合伙人应如何承担合伙债务?可否有只提供技术性劳务,不提供资金、技术的合伙人?……二、婚姻篇——婚姻关系有法可依三、继承篇——利益纠纷法律公断四、合同篇——有约在先依法行事五、物权篇——私有财产不可侵犯六、侵权篇——违法担责受损维权七、民事诉讼篇——诉诸法律寻求公正九、消费者权益篇——商业纠纷法律裁决十、物业篇——交涉有方安居乐业 相关搜索法律知识大全法律知识大全案例法律知识手抄报法律知识大全资料法律小知识50字法律基础知识常用法律法规100条 法律基础知识题库
1.一定要有好朋友是律师。医生、律师应当作为朋友圈中两个最起码的专业人士。现在网络发达,一些专业知识网上都能搜到,但是像医生、律师这样必须学习四五年再加实践三四年才能胜任的专业,行外人处理只能是似是而非甚至南辕北辙,有专业人士指点才不致于因自以为是而走了弯路。 2. 现在智能手机都有录音功能,一些重要的电话(如钱款交易、责任区分、涉法问题),接打电话的同时按下录音键进行录音,并将录音音频及时进行备份。同理,重要短信、微信记录也应进行保存,必要时及时进行公证。3. 借钱的时候最好都要打借条(丑话说在前头比事后纠纷好),所借钱款最好银行转账,不要现金交付,并保存好银行转账凭单。4. 非至亲至友尽量不要提供担保,实在需要担保尽量写明承担一般保证责任而不要承担连带保证责任。5.身份证复印件在重要信息处应手写加注:“此复印件仅用于×××”,防止被不法分子盗用。6.签署合同对其中“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重要条款一定要仔细查看,最好请专业人士把关审查,防止因合同疏忽而导致自己损失。7.遇到执法部门执法,你有权要求查验相关证件,如果没有提供相关证件,你有权拒绝接受且视情况选择报警处理。交警部门中的协警不具有执法权。执法部门罚款一般不得当场收取,只能由违法行为人前往指定地点缴纳。但是20元以下罚款或者治安处罚50元以下且当事人无异议情况下可以当场收缴。当场收缴的必须出具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制定的罚款收据,否则可以直接拒绝接受罚款。8.遇到权益受侵害的一般处理程序:(1)属于民事案件范围:收集保全证据——委托或咨询专业人士——双方调解——(调解不成)起诉——法院审理判决——执行。(2)属于刑事案件范围:报案——公安立案侦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判决。(如果公安或检察机关不予追究责任,符合自诉案件条件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刑事案件也要尽早委托律师,方能最大限度保护自身权益。) (3)属于行政案件范围:收集保全证据——委托或咨询专业人士——属于复议前置的申请行政复议——(不服复议结果)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判决。
生活必备法律常识

未成年保护的法律法规100条

未成年保护的法律法规100条的内容如下: 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力;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酒、流浪、沉迷网络以及赌博、吸毒、卖淫等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二条国家鼓励新闻、出版、信息产业、广播、电影、电视、文艺等单位和作家、艺术家、科学家以及其他公民,创作或者提供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作品。出版、制作和传播专门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内容健康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以及网络信息等,国家给予扶持;国家鼓励科研机构和科技团体对未成年人开展科学知识普及活动。第二十五条对于在学校接受教育的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互相配合加以管教无力管教或者管教无效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学校继续接受教育;依法设置专门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保障专门学校的办学条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专门学校的管理和指导,有关部门应当给予协助和配合;专门学校应当对在校就读的未成年学生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 专门学校的教职员工应当关心、爱护、尊重学生,不得歧视、厌弃。
未成年保护的法律法规10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