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招考信息管理系统(官方)
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升学考试实行两考合一(以下简称“中考”),全市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采集考生信息及资格审核、订卷等考务管理工作。
(一)考点及考试科目设置。
1.考点的设置办法
按照“相对集中,就近设点,服务考生,利于管理”的原则,由市招生考试院具体设置。
2.科目设置
(1)中考统一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地理、体育与健康等10个科目。其中九年级学生参加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史、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八年级学生参加生地学科考试。“政史”(即道德与法治、历史)、“生地”(即生物、地理)科目采取“同堂分卷”模式。
(2)操作技能考试科目:九年级学生参加物理实验操作技能、化学实验操作技能、信息技术操作考试。八年级学生参加信息技术操作考试。
(3)开卷考试和技能考试相结合科目:音乐、美术,九年级学生参加考试。生物实验操作技能,八年级学生参加。
(4)全市体育、艺术术科统一测试,仅九年级考生可以报考。
(5)经市教育体育局批准的学校自主招生,对象为在艺术、体育、科技等方面具有特殊潜能的特长生,由实行自主招生的学校组织进行专业测试,仅九年级考生可以报考。
(二)各科目考试形式及赋分
1.计入中考总分的各学科考试方式及赋分如下:
2.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的项目有:50米跑、正面双手掷实心球、立定跳远三项,每项赋分20分(共60分)计入中考总分,由市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2022年起实施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改革,逐步提高体育与健康学科总分值,同时增加考试选项,增加学生选择性。
3.技能考试主要测试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信息技术操作技能三项,每项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作为初中毕业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由市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
4.音乐、美术、生物实验操作技能采取过程性与终结性考查相结合的形式,以纸笔开卷考试和技能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合格”和“不合格”等次,作为初中毕业的重要依据,由初中毕业学校自行组织。
5.八年级生地考试后成绩封存,次年中考后计入学生中考总成绩。八年级信息技术操作考试成绩封存,次年中考后作为录取重要依据。
6.体育、艺术类考生术科统一测试由市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
7.在来宾市外就读回我市参加中考考生的生地学科成绩,以及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信息技术操作成绩确认办法:
(1)生地学科成绩。必须是就读所在地设区市级以上招生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含等级和原始分);没有成绩证明的,必须参加我市2021年生地学科考试。
(2)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信息技术操作成绩。必须是就读所在地县级以上招生部门出具的合格证明;没有证明的,必须参加我市2021年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信息技术操作考试。
(三)考试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份,具体时间由来宾市招生考试院另行下文通知。
2.报名对象:九年级在校学生、八年级在校学生、历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社会青年。
3.报名地点:在校生由所在学校组织报名,其他人员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审核后到指定的报名站报名。
4.报名条件:
(1)来宾市户籍考生。
在校生提交户口簿经学校核验通过后,由学校信息员登录来宾市中考报名网站进行报名。其他人员须提交相关材料并经县(市、区)招生办审核。历届初中毕业生持户口簿和本人初中毕业证书;来宾市外中学就读回我市报名的,持户口簿和就读学校证明;同等学力社会青年,持户口簿和县级(含)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具有初中毕业的知识及能力,达到初中毕业知识水平的同等学力证明材料。
(2)外来人员(来宾市外户籍考生)。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升学考试意见的通知》精神,对外来人员在来宾市参加中考作如下规定:
①外来人员原则上在我市的初中学校就读1年,且取得流入地正式学籍,为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其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来宾市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和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1年以上,可在流入地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回户籍所在地报考。
②外来人员属于历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作为社会考生报考的,历届初中毕业生须提供本人的初中毕业证书,同等学力人员须提供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并能提供在流入地学习或工作、生活的证明,其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来宾市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和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1年以上,可在流入地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以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的,需经流入地县级(含)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具有初中毕业的知识及能力,达到初中毕业的知识水平,并出具同等学力证明材料。
(3)我市外来人员随父亲或母亲军转安置、工作调动(指部队、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工作调动)等正常迁入来宾的,不受学籍、户籍条件的限制,可在来宾参加中考。
(4)同一考生同一年度只能选择一个报名站参加中考报名,一旦发现多站报名(包括在非本市的县、市、区同时报名的情况),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5)如有其他特殊情况,请报来宾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5.选择考试科目
(1)八年级考生参加生地考试,考试成绩计入2022年中考总成绩。
(2)九年级学生参加中考统考。2020年未参加生物和地理(以下简称“生地”)考试的考生,可以参加今年的生地考试,考试成绩按相同标准计入今年中考总成绩。
(3)户籍在我市且在我市外就读的考生,如需回我市录取就读高中,必须参加我市中考。
6.组织好初中阶段渗透职业教育的学生参加中考。学生转入中等职业学校开展职业教育渗透的,原则上由中等职业学校组织学生回学籍所在初中学校报名,招生部门按就近方便原则组织考试;以送教上门方式开展职业教育渗透的,初中学校组织学生参加考试。
7.报考费用
(1)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毕业会考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桂价费〔2010〕418号)文件规定收取:九年级99元/人(需参加八年级生物、地理科补考的加收17元/人);八年级25元/人。
(2)各学校要解决好家庭经济困难考生的报考费用问题,不得向不愿意参加中考的学生收取中考报名费,也不得收取初中毕业补考费。
8.加分情形:符合多项照顾条件的考生,只享受项的照顾分。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加20分照顾录取:①烈士子女;②全市范围内的瑶族、苗族、侗族、毛南族、回族、仫佬族、京族、彝族、水族、仡佬族等十个世居少数民族考生;③金秀瑶族自治县户籍的所有考生。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加10分照顾录取:①忻城、象州、武宣县户籍的考生;②归侨、华侨子女以及台湾省籍考生;③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
(3)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加7分照顾录取:户籍为兴宾区、合山市的壮族考生。
(4)来宾市外少数民族生(壮族及十个世居少数民族)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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