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法规》考点: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和教育培训

  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试要点:知识产权。二级建造师考试大家备考也有一段时间了。下面小编为你整理了“二建《法规》考点: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和教育培训”,希望能帮助到你。

  一、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包含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施工总承包和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等。

  在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中,要重点掌握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施工单位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重大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群防群治制度等。

  二、施工项目负责人是指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在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中,要重点掌握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责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1、施工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的职责包括 ABCD 。

  A、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B、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C、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D、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E、编制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2、下列不属于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的是 B 。

  A、保证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B、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

  C、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D、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三、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在施工总承包和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中,要重点掌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各自应当承担的法定安全生产责任。

  四、施工作业人员应当享有的安全生产权利包括:施工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和建议权、施工安全防护用品的获得权、批评检举控告权及拒绝违章指挥权、紧急避险权、获得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赔偿权、请求民事赔偿权等。

  五、施工作业人员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义务包括:守法遵章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等的义务、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义务、施工安全事故隐患报告的义务等。

  六、在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规定中,要重点掌握施工单位三类管理人员与“三项岗位”人员的培训考核、施工单位全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进入新岗位或者新施工现场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教育培训方式等。

  七、掌握对于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