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德斯鸠的思想主张(孟德斯鸠的思想主张对中国的影响)

孟德斯鸠的主要思想主张是什么?其思想主张有何意义?

孟德斯鸠虽为贵族,却是法国首位公开批评封建统治的思想家,他突破“神授君权”的观点。认为人民应享有宗教和政治自由。认为决定法的精神和法的内容是每个国家至关重要的。保证法治的手段是“三权分立”,即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分属于三个不同的国家机关,三者相互制约、权力均衡。“三权分立说”对于1787年的<美国宪法>、1791年-1795年的<法国宪法>和1792年的<普鲁士法典>的制定工作产生重大的影响,也完全否定了当时法国社会的三个基石:教会﹑国会和贵族。 孟德斯鸠是一个自然神论者。他公开承认上帝是世界的始因,认为上帝是世界的“创造者和保养者”,但又认为世界受自然规律的支配,上帝不能改变自然规律,它的活动同样要受自然规律的制约。他在自然神论外衣的掩盖下,揭露和批判了天主教会和僧侣的无耻罪行,指出了宗教世界观对人类社会的危害,猛烈抨击了宗教裁判所迫害异教徒的残暴行为,提出了各种宗教之间应该互相宽容、和睦相处、互不干扰、互相尊敬的主张。孟德斯鸠在社会历史观方面是一个唯心主义者,认为人类历史的命运归根结底要以个别政治活动家(主要是立法者)的意志为转移。他特别强调地理因素在人类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认为地理环境,特别是气候、土壤和居住地域的大小,对于一个民族的性格、风俗、道德、精神面貌、法律性质和政治制度,有着决定性的影响作用。他这种地理环境决定论虽然是错误的,但却具有反宗教神学的性质,它企图证明:社会的历史发展进程不是由上帝的意志决定的,而是由自然界本身的原因决定的。孟德斯鸠站在新兴资产阶级的立场上,对封建专制主义进行了无情的揭露和深刻的批判,主张进行社会改革,建立以“开明君主”为首的君主制即君主立宪制,用三权分立的办法来限制君主的权力,剥夺君主及其政府干预司法事务的权力,以保障人民的政治自由和生命财产的安全。 孟德斯鸠的社会政治理论尤其是关于分权和法制的学说,对18世纪法国资产阶级革命以及其他国家的资产阶级革命运动产生过相当巨大而又深刻的影响,对中国资产阶级改良派也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
孟德斯鸠的主要思想主张是法的精神 。  1 .法的精神是孟德斯鸠全部政治理论的核心。他运用历史的方法从经验和事实出发去探寻国家和法律制度的存在规律,以便为解决社会政治问题提供普遍适用的政治原则。 2 .“法的精神”是指一个国家的政治法律制度与影响、制约它的各种因素之间的相互关系,这种相互关系体现为一种规律性。3 .提出“法的精神”的目的:(1) 立法者掌握了法的精神中体现的原则,就能够制定出符合人类理性的政治法律制度,建立起理想的社会。(2) 人民掌握了“法的精神”,就能遵纪守法,使理想的社会制度长治久安。4 .意义。“法的精神”强调国家政治法律制度与各种相关因素之间的必然性关系,表明孟德斯鸠已从国家外部寻找国家运动的规律了,这种认识是非常深刻的。孟德斯鸠是西方政治思想史上第一个系统论证国家政治法律制度受客观规律支配的思想家。 5 .局限性.孟德斯鸠还没能找到国家政治法律制度与经济基础的关系,他不仅将一个国家的良法善政寄托在立法者的智慧上,而且宣扬了一种法律决定一切、法律万能的观点,认为只要有了一种好的法律制度,就可以实现理想的社会。这表明“法的精神”仍是历史唯心主义的。
在政治学名著《论法的精神》中,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特别写了一个章节,用来考察“普遍精神”对国家治理的影响。所谓的“普遍精神”就是指在某一个时期,主导国家治理的某种执政原则、宗教理念、风俗习惯或指导思想。当一个因素占据主导地位时,其他因素就会被削弱,因此可以说每个国家都有着独特的“普遍精神”以及独特的治理模式。 孟德斯鸠曾举历史实例来说明,例如野蛮民族的“普遍精神”是自然条件及气候状况,幕府时代的日本依靠残酷的法律来进行统治,古代的斯巴达遵循彪悍的生活习惯,古罗马则遵从社会风俗,一些阿拉伯国家依靠宗教进行治理,而对于封建时代的中国来说,所谓的“普遍精神”就是儒家思想,具体表现为“以礼治国”。 01封建时代的中国实行“以礼治国” 现代国家一般依靠风俗与法律来进行治理,而在古代的中国,立法者常会混淆法律、风俗与礼仪的关系。他们认为风俗是法律的代表,而礼仪又是风俗的代表。苏轼在反对王安石变法时,曾对宋神宗说:“国之长短在风俗”。他认为治理一个国家的根本在于端正风俗,使民风淳朴、朝野间相安无事,王安石的变法将会激起争利之心,败坏风俗,导致朝政陷入混乱。因此,他反对不基于社会风俗的变法,要求立法者尊重风俗习惯。诚如孟德斯鸠所言——“让百姓安稳生活,是中国立法者最重要的目标”。故而杜甫在阐述自己的理想时,就说:“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古代的中国依靠遵循风俗来进行社会治理,但与希腊罗马不同,中国有一个独特的“普遍精神”,那就是被当做风俗之代表的礼仪。什么是礼仪呢?根据孟德斯鸠的理解:“所谓礼仪,便是跟宗教、法律、风俗相关的劝诫。对礼仪的严格遵守,是中国政体如此成功的原因所在。”中国的政治治理以确保老百姓的安稳生活为目标,而礼仪正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保障。与风俗比较起来,礼仪关系到了人的外在行为,而且能比法律更好地融入风俗之中,使人遵守起来不觉得受到了强迫。古代的法律总是有禁止的意味,令人敬而远之,礼仪却有着高尚的外表,让人乐于遵从。 以礼仪为中心的思想就是儒家思想,儒者们把宗教禁令、法律标准、风俗规范融入礼仪之中,使人们的日常行为规范得到了一个统一的标准。在礼仪的作用下,人们变得宽容而谨慎、守秩而善良。因此,《礼记》说:“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分争辨讼,非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宦学师,非礼不亲。班朝治军,莅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祷祠、祭祀、供给鬼神,非礼,不诚不庄。”礼仪成为了整个古代社会的中心思想,有了它,社会道德、文化教育、家庭伦理、法律官司、朝堂官阶、军队号令和宗教祭祀才能得到正常进行。在记载中国历史的二十四部正史中,每一部的《礼仪志》都占据最大的篇幅,成为了解一代典章制度的重中之重。所谓的“以礼治国”就是把礼仪当作治理国家的“普遍精神”,以此为原则来施政。 02比起法律,中国人为什么更重视礼仪? 礼法之争的问题由来已久,在战国时期就出现法家对儒家的批判。而从历史传承来看,两家似乎还存在着渊源,例如战国初期的法家代表人物田子方、段干木和吴起都是子夏或曾子的徒弟,战国末期法家两大代表人物韩非与李斯也曾受业于荀子。法家的基本立足点就是要用法令来取代礼义的基础性地位,将其上升为“普遍精神”。但是自从西汉叔孙通重建礼义之后,秦朝时期短暂遵循的“以法治国”再次把“以礼治国”取代,遵循礼仪似乎是古中国不可抗拒的政治原则。中国人素来认为礼仪是比法律更为根本的东西,东汉人写的《刺世疾邪赋》就说:“德政不能救世溷乱,赏罚岂足惩时清浊?”如果礼仪都做不到,那么法律就更做不到了。对此,孟德斯鸠认为有些国家的君主不靠礼仪而是靠刑罚来治国,想用刑罚来建立好的礼仪,却往往发现刑罚根本就起不了任何作用。“刑罚当然可以把一个因抛开好的礼仪而犯罪的人驱逐出去,但要是所有人都抛开了好的礼仪,刑罚还能将其重建吗?”封建时代的中国之所以选择儒家思想而不是法家思想,这是因为那个时代的组织结构更像是一个巨大的宗法社会。这种社会模式是由西周奠定下来的,在这个宗法社会里,国家的君主同时也是一个家族的族长,他用治家的思想来治国。就如孟德斯鸠所说:“中华帝国以家治国的思维作为建立的基础”,《大学》里也讲“齐家治国平天下”。封建时代的中国,皇帝可以依靠权力而不受法律制约,但是他从登基到驾崩,始终要受到皇家礼仪的限制。在古中国,长辈、师长、官员和皇帝得到了人们报之以对父亲一般的尊重,百姓称呼官员为“父母官”,官员也通过勤于政事来回报自己的“子民”,全部这些社会关系组成了礼仪,而礼仪又组成了民族的普遍精神,儒家思想又是这种普遍精神的集中概括。所以法家理论在面对这种社会组织结构时,就因过于严酷,失去了温情而得不到认可。 03“以礼治国”是中国长期繁荣稳定的秘密 与许多古国不同,中国在历史上存在了数千年,表现出一种惊人的稳定。罗马帝国在经历蛮族入侵之后,整个欧洲就陷入分裂,并且直到现在都未能再次实现统一;中国却不一样,即使是经历过五胡乱华及十姓分中夏的局面,也依然能在极乱之后又重归于统一,这点令人感到惊羡不已。对此,孟德斯鸠认为这种惊人的稳定主要是由古中国的政体决定的,他说:“中国的立法者治理国家的最大目标是国家稳定”,礼仪在里面起到了稳定器的作用。即使是蒙古的元朝和满洲的清朝,在迫使人们剃发易服、变更风俗之后,他们也未曾动摇过代代相传的礼仪。我们只要翻阅《元史》的《礼乐志》和《清史稿》的《礼志》就看得出来,入主中原之后,元清的皇帝照样遵循古礼去郊祭天地、庙祭先祖,而且要求百姓遵守古代的礼制,儒家思想依然是“普遍精神”、统治的原则——元清入关后即使改变了中国人的风俗,但依然无法动摇这个持续数千年之久的“普遍精神”,而且只有遵循于它,才能确保自己的统治得到巩固。 因此,孟德斯鸠认为古代的中国有一个难以动摇的“普遍精神”,它决定着中华大地上所有政权的统治原则,这个原则就是“以礼治国”的儒家思想。即使遭遇满清的剃发易服也丝毫改变不了这个原则。可以说,可以将中国长期的停滞落后归咎于这个“普遍精神”,但不能否认的是,正因这一普遍精神,中原文明才能如此延绵不绝。
提出了三权分立原则 意义是促进了人们的思想解放,为新兴的资产阶级替代封建贵族提供了有力的支援,促进了欧洲的社会进步 人际关系就是人们在生产或生活活动过程中所建立的一种社会关系。这种关系会对人们的心理产生影响,会在人的心理上形成某种距离感。 是人们在交往中心理上的直接关系或距离,它反映了个人寻求满足其社会需求的心理状态。 社会学将人际关系定义为人们在生产或生活活动过程中所建立的一种社会关系。心理学将人际关系定义为人与人在交往中建立的直接的心理上的联系。 中文常指人与人交往关系的总称,也被称为“人际交往”,包括亲属关系、朋友关系、学友(同学)关系、师生关系、雇佣关系、战友关系、同事及领导与被领导关系等。 人是社会动物,每个个体均有其独特之思想、背景、态度、个性、行为模式及价值观,然而人际关系对每个人的情绪、生活、工作有很大的影响,甚至对组织气氛、组织沟通、组织运作、组织效率及个人与组织之关系均有极大的影响。 1.介绍自己 以简洁得体又别出心裁的方式来做自我介绍。无论是在何种社交场合,想扩展人际关系的第一课就是要学会自我介绍。要设法出奇制胜。让对方牢牢地记得你,而且是记得正面的形象。 2.愉悦风格 培养开朗、活泼的个性,让对方觉得和你在一起是愉快的。 3.幽默风趣 培养幽默风趣的言行,幽默而不失分寸,风趣而不显轻浮,给人以美的享受。与人交往要谦虚,待人要和气,尊重他人,否则事与愿违。 4.寻找话题 为什么我们经常错过了许多广结人缘的机会?就是因为我们常把那些黄金时段用来绞尽脑汁,却还是挤不出一句合适的开场白。无论是主动或被动去打开话匣子都能得心应手。一旦你能达到这个境界,那无论把你丢在任何一个场合中,必都能迅速进入状况,随心所欲地去扩展人缘,为自己在生活与事业中,营造一个又一个绝佳的发展机会。 5.记住别人 记住别人的姓或名,主动与人打招呼,称呼要得当,让别人觉得礼貌相待、倍受重视,给人以平易近人的印象。 6.心平气和 不管有什么样的争论,要做到心平气和、不乱发牢骚,这样不仅自己快乐、涵养性高,别人也会心情愉悦。 7.完善自己 把自己打造成为一个有用的人 ,对他人有有利影响的人。
主要思想主张发展了洛克分权学说,提出了三权分立原则 意义促进了人们的思想解放,为新兴的资产阶级替代封建贵族提供了有力的支援,促进了欧洲的社会进步,许多著作被传到中、日等国,促进了其思想解放!
孟德斯鸠的主要思想主张是什么?其思想主张有何意义?

孟德斯鸠的主要思想

孟德斯鸠对后世思想家们理论的形成是有重大影响的,尤其是他关于法制、三权分立、君主立宪等方面的思想,更为一些资产阶级国家所直接采用。孟德斯鸠是法国著名的启蒙思想家,同时也是西方国家学说的奠基者。 孟德斯鸠:代表作《论法的精神》既表达了批判法国旧政权的立场,又充实和发展了洛克分权的思想。这一学说的目的,是使国家机器内部权力均衡,互相制约。它既抨击了封建专制制度,又为实现资产阶级争取的“自由”、“民主”和“人权”提出了可行又可靠的保证,为资产阶级以法制对抗封建专制指出了道路,为资产阶级法学奠定了基础。他的三权分立学说对反对封建专制制度有一定的进步意义。 孟德斯鸠在他的作品《论法的精神》中,他把国家的权力大致上分成了三个不同的分类,分别是立法权、行政权以及司法权,把这三种权力分别交给不同的机构掌管,这样一来就可以让他们有不同的权限,同时又可以相互制约,以保证政治上和权力上的全面平衡。
孟德斯鸠的主要思想

孟德斯鸠有哪些思想?

查理·路易·孟德斯鸠(Charles de Secondat,Baron de Montesquieu,1689~1755),出生在法国波尔多附近的拉伯烈德庄园的贵族世家。是法国伟大的启蒙思想家和法学家。孟德斯鸠不仅是18世纪法国启蒙时代的著名思想家,还是近代欧洲国家系统研究古代东方社会和法律文化的学者之一。他的著述影响相当广泛,特别是《论法的精神》这部集大成的著作,奠定了近代西方政治和法律理论发展的基础,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欧洲人对东方政治和法律文化的看法。 孟德斯鸠所处的时代,是法国封建主义与君主专制从发展高峰急剧走向没落的时期,统治阶级用残忍的手段压迫广大人民,宫廷与贵族十分奢侈,民众却在饥寒中挣扎,长期的战乱、苛政让农民起义此起彼伏,政治、经济危机越来越严重。他的社会政治思想有法制思想、三权分立思想、君主立宪思想。 盂德理论对世界资产阶级革命运动产生过巨大的影响。他的理论还被欧美资产阶级革命家用作反对封建暴政的锐利武器,特别是他关于分权与法制的理论更为一些资产阶级国家所直接采用。
孟德斯鸠有哪些思想?

孟德斯鸠的思想主张

孟德斯鸠在洛克分权思想的基础上提出了“三权分立”学说;提倡资产阶级自由平等。三权分立也成为大多数资本主义国家政体的基本框架。三权分立,是西方一种关于国家政权架构和权力资源配置的政治学说,主张立法、行政和司法三种国家权力分别由不同机关掌握,各自独立行使、相互制约制衡。为了制约封建王权,英国学者洛克把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对外权。 法国学者孟德斯鸠在此基础上提出“三权分立”理论,提出通过法律规定,将上述三种权力分别交给三个不同的国家机关管辖,既保持各自的权限,又要相互制约保持平衡。
孟德斯鸠的思想主张

孟德斯鸠哲学思想是什么?

孟德斯鸠的法哲学思想在西方政治哲学中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是构建西方现代民主政治制度的重要理论基础.孟德斯鸠法哲学的本质是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是为资产阶级的政治统治服务的,但不能否认,他的理论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因此,研究孟德斯鸠法治思想,揭示其法哲学理论的精髓,对于今天我们建立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具有十分积极的借鉴意义和参考价值.
查理·路易·孟德斯鸠,又译夏尔·德·塞孔达·孟德斯鸠(Charles de Secondat, Baron de Montesquieu,1689年1月18日 - 1755年2月10日),法国启蒙思想家,社会学家,是西方国家学说和法学理论的奠基人。 他突破“君权神授”的观点。认为人民应享有宗教和政治自由。认为决定法的精神和法的内容是每个国家至关重要的。保证法治的手段是“三权分立”,即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分属于三个不同的国家机关,三者相互制约、权力均衡。“三权分立说”对于1787年的《美国宪法》、1791年-1795年的《法国宪法》和1792年的《普鲁士法典》的制定工作产生重大的影响,也完全否定了当时法国社会的三个基石:教会、国会和贵族。 他以专制政体为三种基本的政府形态之一,使得专制政体成为18世纪政治思想中的一个核心主题。他也是西方思想家中第一个将中国划入“专制政体”的。他的这个说法强烈影响了西方对中国的印象,一针见血地总结中国政治制度的细节和特点,以“专制”二字描述。
孟德斯鸠哲学思想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