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子的思想主张(孟子荀子墨子韩非子的思想主张)

韩非的思想主张是什么?对秦国有什么影响

韩非的思想主张是: 1、君权为大,清除世袭贵族,韩非认为国家大权要集中在君主一人手里,君主必须有权有势,才能治理天下。 2、法治改革,独尊法家,这是韩非作为法家代表的精髓所在,提出了法、势、术相统一的“法治”思想体系,假若不重视“法”,国家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害。 3、严刑治罪,为了使人民顺从,社会安定,国家长治久安,韩非认为必须实行严刑重罚。减轻徭役和赋税,韩非子认为严重的徭役和赋税会让臣下强大起来,不利于君王统治。 韩非的这些思想主张对秦国的影响:当时的新兴封建地主阶级迫切要求,即结束诸侯割据,建立统一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而韩非的这些思想主张刚好为他们提供了理论依据。秦始皇一统中国后,将韩非为代表的法家思想确立为治国思想,但秦朝刑法严酷,无异于助纣为虐,秦国最终灭亡。 扩展资料: 韩非的政治理想是建立一个统一的君主集权的封建国家,他面对战国末年新旧势力激烈斗争和诸侯割据的局面,总结了天子弱小而诸侯强大的历史教训,主张建立统一的君主集权的封建国家。在他的著作中,出现像“新圣”“严天子”“王资”“帝王之资”“兼天下”之类的词句就反映了他的这种愿望。 为了使君主的神圣权力不受侵犯,韩非主张尊君卑臣,并提出要“强公室,杜私门”,主张对那些私门势力和好比恶虎一样的权臣,要散其党收其余,闭其门,夺其辅,予以坚决铲除和镇压。 韩非的这一主张虽然在当时对于打击那些“亏法以利私,耗国以便家”的擅权重臣有进步作用,但他把君权绝对化并认为君臣利害必然相反,也加深了君臣的矛盾。
韩非,战国时期韩国人,是先秦法家杰出代表。“韩非者,韩之诸公也,喜刑名法术之学,而其归本于黄老。非为人口吃,不能道说而善著书。与李斯俱事荀卿,斯自以为不如非。”(《史记·老子韩非列传》)。公元前234年,韩非以韩国特使身份出使秦国,不料遭李斯、姚贾陷害,被迫服毒自杀。 韩非继承并总结战国时期法家思想与实践,提出君主专制中央集权论。那么,他的思想主张主要有哪些? 第一,君权为大,清除世袭贵族。 韩非认为国家大权要集中在君主一人手里,君主必须有权有势,才能治理天下。“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韩非子·物权》),这就是所谓的“万乘之主,千乘之君,所以制天下而征诸侯者,以其威势也”(《韩非子·人主》)。为达到这个目的,韩非主张使用各种手段清除世袭的奴隶主贵族,“散其党”“夺其辅”(《韩非子·主道》)。 第二,大力选拔基层人才。 这正所谓“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韩非子·显学》)。 第三,法治改革,独尊法家。这是韩非作为法家代表的精髓所在。 韩非的法治思想以“法治”为核心,提出了法、势、术相统一的“法治”思想体系。为了实行“法治”,他认为首先必须有“法”。假若不重视“法”,国家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害。当然,制定了法就要严格执行,任何人也不能例外,做到“法不阿贵”“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韩非子·有度》)。他还希望君王能独尊法家,而《韩非子·五蠹》中的五蠹:儒家学者、纵横家的说客、带剑游侠、依附贵族逃兵役的患御者、商工之民等“邦之虫”务必清除。 第四,严刑治罪。 为了使人民顺从,社会安定,国家长治久安,韩非认为必须实行严刑重罚。他还认为这样做实际上是爱民。 减轻徭役和赋税 韩非子认为严重的徭役和赋税会让臣下强大起来,不利于君王统治。 第五,君主要防“八奸” 《韩非子·八奸》中的八奸:“同床”的君主妻妾、“在旁”的君主亲信、君主的“父兄”、故意讨好君主的“养殃”、私下散发公财取悦民众“民萌”大臣、,搜寻说客辩士收买人心制造舆论的“流行”大臣、“威强”之豢养亡命之徒的大臣、用国库培养各方势力的“四方”大臣。 那么,韩非的这些思想主张对秦国有什么影响? 实际上,当时的新兴封建地主阶级迫切要求:结束诸侯割据,建立统一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而韩非的这些思想主张刚好为他们提供了理论依据。 要知道,战国后期,势力强盛秦国,想要东进,必须拿下首当其冲的韩国。为此,韩王常与韩非谋弱秦。“弱秦”计划首先是派水工郑国到秦游说,想通过兴修水利来消耗秦国国力,不过他们只料到秦王好大喜功,没料到修建的“郑国渠”不仅没有“弱秦”,反而使秦国更加强大。 韩非不得不亲自充当特使出使秦国,目的就是想把秦军引向赵国并破坏姚贾的出使。 最终,韩非被秦王猜忌,被李斯设计害死。 秦始皇一统中国后,将韩非为代表的法家思想确立为治国思想,但秦朝刑法严酷,无异于助纣为虐 ,秦国最终灭亡。
韩非子是法家学派的代表人物,主张法治,后秦始皇建立秦朝后,建立了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君主集权的封建国家。之后秦朝刑法严酷,成为其暴政之一,也是秦最终灭亡的原因之一。
韩非的思想主张是什么?对秦国有什么影响

韩非子的主张思想是什么?

韩非是中国古代第一个全面论证中央集权必要性的思想家。韩非首先从人是自私自利的这一立场出发,认为人与人是赤裸裸的利害关系,要治理社会和国家只有用暴力和权术。他主张法治,强调法要统一、法要严峻、法要公平、法要讲信用。君主居法律之上。韩非的君主专制学说对当时的历史发展起到推动作用,也为后来中国的封建专制主义奠定了理论基础。韩非子,生卒年不详。据史书记载,韩非是战国时代韩国的贵族,本人口吃,不擅长说,但十分擅长著书。和秦国的李斯是同门,老师是荀子,写的文章连李斯都自愧不如。韩非是个爱国的人,在诸侯争霸、群雄涿鹿、战火纷飞的战国时代,他目睹了韩国屡次败于秦国,便屡次上书韩王,希望他变法图强,但韩王始终没有采纳。韩非在韩国不受重视,但仍然没有改变自己的信念,继续宣传自己的法治主张。并结合现实写下了十万多字的著作,流传到秦国,秦王嬴政见到后十分欣赏,赞叹不已。说: “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 ”马上进攻韩国索要韩非,韩非到了秦国,得到了李斯的信任,却遭到了李斯的嫉妒。韩非上书秦王:先进攻赵国和齐国,后进攻韩国。李斯便以此为借口,说韩非是韩国派来的奸细。秦王受蒙蔽,便把韩非治罪。韩非想向秦王解释,但无法得见,李斯则派人给韩非送去毒药,逼迫他自杀。后来秦王后悔,想要赦免,韩非却已经死了。 韩非一生虽然短暂,但却留下了不朽的著作与法家的思想精华。韩非子是法家学说的集大成者,将商鞅的“法”,申不害的“术”和慎到的“势”集于一身。系统的阐述了法家的治国理论, 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国家的建立提供了理论依据和具体主张。同时博采众长,将道家的朴素辩证法和唯物主义作为自己的哲学思想。 《韩非子》是后人收集整理韩非所著的文章而编纂成的著作。这部书现存五十五篇,约十余万言,大部分为韩非自己的作品。这本书深入的剖析了人性、利益等政治因素,提出了独到的见解,让人深为所动。其中的哲学思想也值得我们细细探究和学习,守株待兔、自相矛盾、吹毛求疵、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等典故都出自该书。这本书真的值得我们仔细阅读。
他主张“不期修古,不法常可”“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韩非子·五蠹》),要根据今天的实际来制定政策.他的历史观,为当时地主阶级的改革提供了理论根据。 韩非(约前280—前233)是韩国的贵族,“喜刑名法术之学”,后世称他为韩非子.他和李斯都是荀子的弟子.当时韩国很弱,常受邻国的欺凌,他多次向韩王提出富强的计策,但未被韩王采纳.韩非写了《孤愤》《五蠹》等一系列文章,这些作品后来集为《韩非子》一书.秦王嬴政读了韩非的文章,极为赞赏.公元前234年,韩非作为韩国的使臣来到秦国,上书秦王,劝其先伐赵而缓伐韩.李斯妒忌韩非的才能,与姚贾一道进谗加以陷害,韩非被迫服毒自杀. 韩非注意研究历史,认为历史是不断发展进步的.他认为如果当今之世还赞美“尧、舜、汤、武之道”“必为新圣笑矣”.因此他主张“不期修古,不法常可”“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韩非子·五蠹》),要根据今天的实际来制定政策.他的历史观,为当时地主阶级的改革提供了理论根据. 韩非继承和总结了战国时期法家的思想和实践,提出了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理论.他主张“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韩非子·物权》),国家的大权,要集中在君主(“圣人”)一人手里,君主必须有权有势,才能治理天下,“万乘之主,千乘之君,所以制天下而征诸侯者,以其威势也”(《韩非子·人主》).为此,君主应该使用各种手段清除世袭的奴隶主贵族,“散其党”“夺其辅”(《韩非子·主道》);同时,选拔一批经过实践锻炼的封建官吏来取代他们,“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韩非子·显学》).韩非还主张改革和实行法治,要求“废先王之教”(《韩非子·问田》),“以法为教”(《韩非子·五蠹》).他强调制定了“法”,就要严格执行,任何人也不能例外,做到“法不阿贵”“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韩非子·有度》).他还认为只有实行严刑重罚,人民才会顺从,社会才能安定,封建统治才能巩固.韩非的这些主张,反映了新兴封建地主阶级的利益和要求,为结束诸侯割据,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提供了理论依据.秦始皇统一中国后采取的许多政治措施,就是韩非理论的应用和发展.
韩非子是法家代表,主张法制,加强中央集权,实行军主专制,秦始皇就是采用他的学说,统一了中国,建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 韩非是韩国的王公贵族,但是他的学说不被当时的韩王所采纳。在悲愤之下,写出了《孤愤》、《五蠹》、《内外储》、《说林》、《说难》等十余万言的著作。 后来这些著作传到了秦国,秦王政看完后,发出了“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的感叹。但韩非在出使秦国时,没有得到秦王政的信任,更被李斯、姚贾陷害,被毒死在秦狱中。 扩展资料 韩非子继承和总结了战国时期法家的思想和实践,提出了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法家实践理论。韩非的这些主张,反映了新兴封建地主阶级的利益和要求,为结束诸侯割据,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提供了理论依据。 韩非子另主张‘‘名实相符’’,认为君主应根据臣民的言论与实绩是否相符来决定功过赏罚。 对于民众,他吸收了其老师荀子的“性本恶”理论,认为民众的本性是“恶劳而好逸”,要以法来约束民众,施刑于民,才可“禁奸于未萌”。因此他认为施刑法恰恰是爱民的表现。 韩非的这些主张,反映了新兴封建地主阶级的利益和要求。秦始皇统一中国后采取的许多政治措施,就是韩非理论的应用和发展。 《韩非子》是战国末期韩国法家集大成者韩非的著作。这部书现存五十五篇,约十余万言,大部分为韩非自己的作品。《韩非子》一书,重点宣扬了韩非法、术、势相结合的法治理论,达到了先秦法家理论的最高峰,为秦统一六国提供了理论武器,同时,也为以后的封建专制制度提供了理论根据。 当时,在中国思想界以儒家、墨家为显学,崇尚“法先王”和“复古”,韩非子的观点是反对复古,主张因时制宜。韩非子根据当时的形势情况,主张法治,提出重赏、重罚、重农、重战四个政策。韩非子提倡君权神授,自秦以后,中国历代封建王朝的治国理念都颇受韩非子学说的影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韩非
韩非子是法家代表,主张法制,加强中央集权,实行军主专制,秦始皇就是采用他的学说,统一了中国,建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 韩非是韩国的王公贵族,但是他的学说不被当时的韩王所采纳。在悲愤之下,写出了《孤愤》、《五蠹》、《内外储》、《说林》、《说难》等十余万言的著作。后来这些著作传到了秦国,秦王政看完后,发出了“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的感叹。但韩非在出使秦国时,没有得到秦王政的信任,更被李斯、姚贾陷害,被毒死在秦狱中。扩展资料韩非子继承和总结了战国时期法家的思想和实践,提出了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法家实践理论。韩非的这些主张,反映了新兴封建地主阶级的利益和要求,为结束诸侯割据,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提供了理论依据。韩非子另主张‘‘名实相符’’,认为君主应根据臣民的言论与实绩是否相符来决定功过赏罚。对于民众,他吸收了其老师荀子的“性本恶”理论,认为民众的本性是“恶劳而好逸”,要以法来约束民众,施刑于民,才可“禁奸于未萌”。因此他认为施刑法恰恰是爱民的表现。韩非的这些主张,反映了新兴封建地主阶级的利益和要求。秦始皇统一中国后采取的许多政治措施,就是韩非理论的应用和发展。《韩非子》是战国末期韩国法家集大成者韩非的著作。这部书现存五十五篇,约十余万言,大部分为韩非自己的作品。《韩非子》一书,重点宣扬了韩非法、术、势相结合的法治理论,达到了先秦法家理论的最高峰,为秦统一六国提供了理论武器,同时,也为以后的封建专制制度提供了理论根据。 当时,在中国思想界以儒家、墨家为显学,崇尚“法先王”和“复古”,韩非子的观点是反对复古,主张因时制宜。韩非子根据当时的形势情况,主张法治,提出重赏、重罚、重农、重战四个政策。韩非子提倡君权神授,自秦以后,中国历代封建王朝的治国理念都颇受韩非子学说的影响。
韩非子的主张是法家的代表,依法治国,他的思想一直有被发扬,至今任然在使用并延续着。
韩非子的主张思想是什么?

《韩非子》的思想主张是什么?

《韩非子》一书,重点宣扬了韩非法、术、势相结合的法治理论,主要反映在《难势》、《难三》、《定法》、《扬权》、《有度》等篇中。在韩非看来,商鞅治秦只讲“法”,不讲“术”;申不害只讲“术”,不擅“法”;慎到片面强调“势”,这都是不全面的,“皆未尽善也”。只有把“法”、“术”、“势”三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才是切实可行的。 在“法”、“术”、“势”三者之间,“法”是根本,“势”是基本前提,“术”是执行“法”的必要方法。他列举“千钧得船则浮,锱铢失船则沉”说明“势”的重要,又列举“弃隐栝之法,去度量之数,使奚仲为车,不能成一轮”,“无庆赏之功,刑罚之威,释势委法,尧舜不能治三家”作例子,说明“法”的重要,“法”、“术”、“势”三者缺一不可,相辅为用。韩非“法”、“术”、“势”相结合的理论,达到了先秦法家理论的最高峰,为秦统一六国提供了理论武器,同时,也为以后的封建专制制度提供了理论根据。 韩非的哲学思想,主要反映在《解老》、《喻老》两篇中。 韩非借解释道家《老子》一书,对《老子》哲学体系的核心“道”,进行了唯物主义的改造,赋予了客观物质性的内容。他说:“道者,万物之所然也,万理之所稽也。”在这里,韩非又第一次提出了“理”的概念范畴。“道”是“理”的依据,“理”是“道”的体现。各种事物所以客观存在,都是由它的特殊规律即“理”决定的,而各种事物的特殊规律即“理”又必然受总规律即“道”的支配。各种特殊规律即“理”的总和,就构成了总规律的“道”。 韩非对《老子》的“德”也作了唯物主义的改造。德是事物内在的本质,事物内在的本质决定了事物的性质。在“道”和“德”的关系问题上,韩非主张“德”是“道”的功效。他说:“道有积而德有功,德者道之功。”道是根本的,德是道的功效,两者不能割裂。韩非对道和德的解释,涉及了一般和特殊这对哲学范畴,它标志着人们的抽象思维水平又有了飞跃,对客观规律性的认识更加深刻了。 在认识论方面,韩非受荀况的影响最大。他认为,人们的认识都必须依赖于感觉器官,人的眼睛能看东西,耳朵能听声音,心能思考问题,这都是人具有的自然属性,所以他称之为“天明”、“天聪”、“天智”。他清楚地说明了人的感觉和思维器官与认识对象的关系,坚持了唯物主义的认识路线。在认识方法上,韩非主张“去喜去恶”,切忌主观偏见和先入为主的成见来左右人们的认识。检验认识的标准上,则提出了“参验”的方法。韩非所说的“参验”,就是对各种情况在进行排列分类的基础上,进行比较分析,然后检查验证认识的正确与否。他认为只有按认识的规律办事,才能“得事理则必成功”。反之,就是主观的妄想和臆测,这样就必然失败。韩非的认识论,虽然还属于朴素唯物论的范畴,但它的理论思维水平,无疑是先秦思想家中最高的。 韩非的朴素辩证法思想也比较突出,他首先提出了矛盾学说,用矛和盾的寓言故事,说明“不可陷之盾与无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的道理。虽然韩非的主观意图是说明法治与礼治的根本对立,着意批判儒家宣扬的礼治思想,为法治战胜礼治制造理论根据,但它确实客观地揭示了当时儒法两种思想根本对立的现实。韩非对矛盾的转化条件,也作了辩证的解释。如国家的强弱,他认为关键是实不实行法治。“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又如祸福的转化条件,他认为关键是“行端直”和“骄心生”这两个条件。“行端直”,则祸能转化为福;“骄心生”,则福能转化为祸。他还以水火为例,说明矛盾转化的条件性。水本来是能够克火的,但若把水盛在锅里,火就可以反过来克水,把水烧干,这是因为条件不同的缘故。韩非又用他的朴素辩证法思想解释历史现象,形成了他的进步历史观。他认为时代在变迁,社会在发展,因循守旧、复古倒退是没有出路的。他用“守株待兔”这个寓言故事,猛烈抨击顽固守旧的陈腐思想,为推行他的革新变法主张寻找理论根据。(佚名)
《韩非子》的思想主张是什么?

法家韩非子主张什么思想?

韩非子是法家代表,主张法制,加强中央集权,实行军主专制,秦始皇就是采用他的学说,统一了中国,建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 韩非是韩国的王公贵族,但是他的学说不被当时的韩王所采纳。在悲愤之下,写出了《孤愤》、《五蠹》、《内外储》、《说林》、《说难》等十余万言的著作。 后来这些著作传到了秦国,秦王政看完后,发出了“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的感叹。但韩非在出使秦国时,没有得到秦王政的信任,更被李斯、姚贾陷害,被毒死在秦狱中。 扩展资料 韩非子继承和总结了战国时期法家的思想和实践,提出了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法家实践理论。韩非的这些主张,反映了新兴封建地主阶级的利益和要求,为结束诸侯割据,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提供了理论依据。 韩非子另主张‘‘名实相符’’,认为君主应根据臣民的言论与实绩是否相符来决定功过赏罚。 对于民众,他吸收了其老师荀子的“性本恶”理论,认为民众的本性是“恶劳而好逸”,要以法来约束民众,施刑于民,才可“禁奸于未萌”。因此他认为施刑法恰恰是爱民的表现。 韩非的这些主张,反映了新兴封建地主阶级的利益和要求。秦始皇统一中国后采取的许多政治措施,就是韩非理论的应用和发展。 《韩非子》是战国末期韩国法家集大成者韩非的著作。这部书现存五十五篇,约十余万言,大部分为韩非自己的作品。《韩非子》一书,重点宣扬了韩非法、术、势相结合的法治理论,达到了先秦法家理论的最高峰,为秦统一六国提供了理论武器,同时,也为以后的封建专制制度提供了理论根据。 当时,在中国思想界以儒家、墨家为显学,崇尚“法先王”和“复古”,韩非子的观点是反对复古,主张因时制宜。韩非子根据当时的形势情况,主张法治,提出重赏、重罚、重农、重战四个政策。韩非子提倡君权神授,自秦以后,中国历代封建王朝的治国理念都颇受韩非子学说的影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韩非
韩非子是法家代表,主张法制,加强中央集权,实行军主专制,秦始皇就是采用他的学说,统一了中国,建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 韩非(约公元前280年—公元前233年),战国时期韩国都城新郑(今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人,法家代表人物,杰出的思想家、哲学家和散文家。韩王之子,荀子学生,李斯同门师兄。韩非子创立的法家学说,为中国第一个统一专制的中央集权制国家的诞生提供了理论依据。 韩非深爱自己的祖国,但他并不被韩王所重视,而秦王却为了得到韩非而出兵攻打韩国。韩非入秦后陈书秦王弱秦保韩之策,终不能为秦王所用。 韩非因弹劾上卿姚贾,而招致姚贾报复,遂入狱。后李斯入狱毒之。韩非人虽死,但是其法家思想却被秦王嬴政所重用,奉《韩非子》为秦国治国经要。帮助秦国富国强兵,最终统一六国。韩非的思想深邃而又超前,对后世影响深远。 扩展资料 法家被认为只是在战国时期才发挥其历史作用。其实不然,中华其后二千年的政治表现都可以看到法家所表现的重要作用,其中最为显然的就是吏治。 中华所谓的法治其实是强意志理论。法家的思想重心只是一种对权势的体现方式,而几乎没有重要的理念。它没有真正的法的公正认识,其主要的表现就是无“法”精神的律治,着重于对统治者意志的律令体现,从而助长了中华形成了权力单极的社会形态,政治强盛而民间力量无有。 而且正是由于这一点,古代中华的人的权力被极大的压迫。而且人民也有被压迫的意识,使得中国的国民性极其的淡漠,在近代战争中表现出无国家性的麻木。中国社会的这一性质可以说是法家所刻意打造的,也是它对政治建设的最大功绩。可惜它是反面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韩非子
政治思想 历史进步论韩非注意研究历史,认为历史是不断发展进步的。他认为如果当今之世还赞美“尧、舜、汤、武之道”“必为新圣笑矣”。因此他主张“不期修古,不法常可”“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韩非子·五蠹》),要根据今天的实际来制定政策。他的历史观,为当时地主阶级的改革提供了理论根据。 性本利对于民众,他吸收了其老师荀子的“性本贪”理论,认为民众的本性是“恶劳而好逸”,要以法来约束民众,施刑于民,才可“禁奸于为萌”。因此他认为施刑法恰恰是爱民的表现。(《韩非子·心度》)。容易让人忽视的是韩非是主张减轻人民的徭役和赋税的。他认为严重的徭役和赋税只会让臣下强大起来,不利于君王统治。 君主专制中央集权韩非继承和总结了战国时期法家的思想和实践,提出了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理论。对于君主,他主张“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韩非子·物权》),国家的大权,要集中在君主(“圣人”)一人手里,君主必须有权有势,才能治理天下,“万乘之主,千乘之君,所以制天下而征诸侯者,以其威势也”(《韩非子·人主》)。为此,君主应该使用各种手段清除世袭的奴隶主贵族,“散其党”“夺其辅”(《韩非子·主道》);同时,选拔一批经过实践锻炼的封建官吏来取代他们,“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韩非子·显学》)。 改革和法治对于政治,韩非主张改革和实行法治,要求“废先王之教”(《韩非子·问田》),“以法为教”(《韩非子·五蠹》)。他强调制定了“法”,就要严格执行,任何人也不能例外,做到“法不阿贵”“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韩非子·有度》)。对于臣下,他认为要去“五蠹”,防“八奸”。(《韩非子·八奸》 《韩非子·五蠹》)所谓五蠹,就是指:1、学者(指儒家);2、言谈者(指纵横家);3、带剑者(指游侠);4、患御者(指依附贵族并且逃避兵役的人);5、商工之民。他认为这些人会扰乱法制,是无益于耕战的“邦之虫”,必须铲除。 所谓“八奸”,就是指:1、“同床”,指君主妻妾;2、“在旁”,指俳优、侏儒等君主亲信侍从;3、“父兄”,指君主的叔侄兄弟;4、“养殃”,指有意讨好君主的人;5、“民萌”,指私自散发公财取悦民众的臣下;6、“流行”,指搜寻说客辩士收买人心,制造舆论的臣下;7、“威强”,指豢养亡命之徒,带剑门客炫耀自己威风的臣下;8、“四方”,指用国库财力结交大国培养个人势力的臣下。这些人都有良好的条件威胁国家安危,要像防贼一样防备他们。 朴素辩证法韩非的朴素辩证法思想也比较突出,他首先提出了矛盾学说,用矛和盾的寓言故事,说明“不可陷之盾与无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的道理。值得一提的是,《韩非子》书中记载了大量脍炙人口的寓言故事,最著名的有“自相矛盾”、“守株待兔”、“讳疾忌医”、“滥竽充数”、“老马识途”等等。这些生动的寓言故事,蕴含着深隽的哲理,凭着它们思想性和艺术性的完美结合,给人们以智慧的启迪,具有较高的文学价值。韩非的文章说理精密,文锋犀利,议论透辟,推证事理,切中要害。比如《亡征》一篇,分析国家可亡之道达47条之多,实属罕见。《难言》、《说难》二篇,无微不至地揣摩所说者的心理,以及如何趋避投合,周密细致,无以复加。韩非用人口增长速度愧于生活资料增长速度的人口理论来说明“当今争于力气”,认为人口是按几何级数增加的,即五子二十五孙论(今人有五子不为多,子又有五子,大父未死而有二十五孙。是以人民众而货财寡,事力劳而供养薄,故民争,虽倍赏累罚而不免于乱。《韩非子·五蠹》)个人影响韩非的这些主张,反映了新兴封建地主阶级的利益和要求,为结束诸侯割据,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提供了理论依据。秦始皇统一中国后采取的许多政治措施,就是韩非理论的应用和发展。《韩非子》是战国末期韩国法家集大成者韩非的著作。 这部书现存五十五篇,约十余万言,大部分为韩非自己的作品。 《韩非子》一书,重点宣扬了韩非法、术、势相结合的法治理论,达到了先秦法家理论的最高峰,为秦统一六国提供了理论武器,同时,也为以后的封建专制制度提供了理论根据。 当时,在中国思想界以儒家、墨家为显学,崇尚“法先王”和“复古”,韩非子的观点是反对复古,主张因时制宜。韩非子根据当时的形势情况,主张法治,提出重赏、重罚、重农、重战四个政策。韩非子提倡君权神授,自秦以后,中国历代封建王朝的治国理念都颇受韩非子学说的影响。
韩非(约前280—前233)是韩国的贵族,“喜刑名法术之学”,后世称他为韩非子。他和李斯都是荀子的弟子。当时韩国很弱,常受邻国的欺凌,他多次向韩王提出富强的计策,但未被韩王采纳。韩非写了《孤愤》《五蠹》等一系列文章,这些作品后来集为《韩非子》一书。秦王嬴政读了韩非的文章,极为赞赏。公元前234年,韩非作为韩国的使臣来到秦国,上书秦王,劝其先伐赵而缓伐韩。李斯妒忌韩非的才能,与姚贾一道进谗加以陷害,韩非被迫服毒自杀。 韩非注意研究历史,认为历史是不断发展进步的。他认为如果当今之世还赞美“尧、舜、汤、武之道”“必为新圣笑矣”。因此他主张“不期修古,不法常可”“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韩非子·五蠹》),要根据今天的实际来制定政策。他的历史观,为当时地主阶级的改革提供了理论根据。 韩非继承和总结了战国时期法家的思想和实践,提出了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理论。他主张“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韩非子·物权》),国家的大权,要集中在君主(“圣人”)一人手里,君主必须有权有势,才能治理天下,“万乘之主,千乘之君,所以制天下而征诸侯者,以其威势也”(《韩非子·人主》)。为此,君主应该使用各种手段清除世袭的奴隶主贵族,“散其党”“夺其辅”(《韩非子·主道》);同时,选拔一批经过实践锻炼的封建官吏来取代他们,“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韩非子·显学》)。韩非还主张改革和实行法治,要求“废先王之教”(《韩非子·问田》),“以法为教”(《韩非子·五蠹》)。他强调制定了“法”,就要严格执行,任何人也不能例外,做到“法不阿贵”“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韩非子·有度》)。他还认为只有实行严刑重罚,人民才会顺从,社会才能安定,封建统治才能巩固。韩非的这些主张,反映了新兴封建地主阶级的利益和要求,为结束诸侯割据,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提供了理论依据。秦始皇统一中国后采取的许多政治措施,就是韩非理论的应用和发展。
韩非子是法家代表,主张法制,加强中央集权,实行军主专制,秦始皇就是采用他的学说,统一了中国,建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
法家韩非子主张什么思想?

韩非子的思想是什么?

韩非子思想的核心是人性自私论。 他认为,人性是自私的,如果不加限制的话,那么人与人之间必然要陷入争斗之中。必须用法律来规范人性。简单地说,法家其实就是教君主,如何用阴谋诡计算计臣下,如何用严刑峻法来加强统治的学说。 人物特点 韩非子并非是法家思想的创始人,他是战国时期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 所谓法家,其实是相对于儒家而言的。在国家的治理上,儒家是强调德治的,这是建立在人性善的理论基础上的。而法家认为,社会很混乱,人性很自私,君主治理国家,驾驭臣下,绝对要用严刑峻法来治理。
韩非子的思想是什么?